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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巫山县重点项目前期审批优化简化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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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巫山县重点项目前期审批优化简化政策措施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446号)(以下简称《措施》)。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简化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全面提速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推动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持续发挥好有效投资关键作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8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4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措施》适用县级及以上的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三年滚动计划(以下统称规划)的项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大助推类项目、国家新增专项项目、招商引资签约项目。

三、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监管协同三个部分、17条措施。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持续推动重点项目前期审批提质增效,确保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到施工许可阶段,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审批时限平均再压减25%以上;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34个工作日内,其中,带方案供应土地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12个工作日内,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2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控制在7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平均再压减30%以上。具体缩压办理时间见《措施》附件《巫山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2024年版)》。

第二部分,工作措施。一是精简提速立项准入审批。从严格限定审批范围、严格增加审批环节和申请材料、简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深化技审分离、平面审批机制四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二是优化项目用地管理方式。从优先土地供应审批程序、推动土地供应方式创新管理、重大项目优先保障三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三是简化项目规划许可程序。从推动多规合一空间协同论证、优化选址和预审手续办理、优化规划许可办理三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四是加快项目开工手续办理。从简化专项论证手续办理、简化项目评估评审、深入推行告知承诺制、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简化招标投标手续五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五是高效提升要素保障服务。从强化要素保障、推动一码贯通两个方面提出政策措施。

第三部分,监管协同。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监管闭环,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二是强化审批服务。审批单位开通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项目审批环节,属于地方审批权限的,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三是强化主体责任。梳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等阶段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编制重点项目前期全流程推进计划表,倒排节点、挂图作战。

四、政策咨询渠道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2357682509

五、政策问答

问:什么是技审分离

答:技审分离是指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项目法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在行政审批前先行开展关系项目落地的各项技术论证,推动项目建设需求、技术经济指标与空间边界条件同步论证,通过系统平台共享各种论证结果,寻找项目落地的最优方式。

问:什么是“平面审批”?

答:平面审批是指部门审批时各项前期手续不互为前置、平行办理审查意见。

问:什么是多规合一

答:多规合一是指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多规合一的本质,是不同利益主体的协调共赢,核心是空间的规划,关键是构建代表公共利益和国家长远可持续的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基础设施。

问:什么是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答: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由政府统一组织先行完成地灾、压覆矿、文物影响、环境影响、水土保持等相关区域评价,带着投资、建设、税收、能耗等控制性指标出让,建成达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验收的工业用地项目。出让程序包括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四个环节。

问:什么是工业项目标准地拿地即开工

答:拿地即开工即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有效对接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办理、代办制等审批事项改革措施,采取带建筑方案出让等方式,在企业竞得标准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园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按标准进行建设,并根据区域评估成果和标准地前期确定的各项标准、建筑方案等,对企业开展多对一”“保姆式服务,办理工程规划许可、不动产权证和施工许可证,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实现拿地后即可快速开工建设。

问:什么是“告知承诺制”?

答:告知承诺制是指由审批服务部门一次性公布告知申请人事项办理条件、标准、技术要求、申请材料和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违反承诺的后果,审批服务部门当场作出决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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