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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305/2022-00125
[ 主题分类 ]
交通;质量监督;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办发〔2022〕11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 “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发布日期 ]
2022-03-23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 “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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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府办发〔2022〕11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山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

“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巫山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9号)精神,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工作原则,在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实行“一路一长”,积极构建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分级负责、覆盖全县的道路管理网络。

坚持问题导向,因路施策。严格“路面整洁、路缘清晰、标线醒目、标志完整、安防齐全、排水顺畅、绿化美化”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不同路域实际,实行“一路一策”,着力解决城乡道路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生态优先,注重安全。强化环保意识,推进绿色养护,坚持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贯穿于城乡道路环境整治全过程。加强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切实提高道路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人、车、路、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联合执法,重点整治。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理念,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道路管理联合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以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依法治路为手段,积极推动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县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4月底,有效运行“路长制”,明确各级路长和日常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规则、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到2022年底,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建立,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到2035年底,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全寿命周期养护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组织体系

(一)建立路长体系

全面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路长体系。

县级设立总路长和县级路长。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级路长由县政府有关领导担任,为全县县道及重要连接道路的路长。

乡级路长为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及其他有关班子成员,主要担任所辖乡道及重要连接村级公路的路长。

村级路长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及其他村干部,主要担任所辖村级公路的路长。

(二)设立路长制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成立巫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交通的县政府领导担任组长,交通、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巫山县农村公路路长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还设1名专职副主任,另外由路长办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明确2—3名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确定1名负责人为责任人、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人。

各乡镇(街道)应参照设立路长制办公室。

(三)明确工作职责

总路长职责。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

县级路长职责。负责对所管理公路及公路沿线综合整治的总指导和总协调。负责督促指导“一路一策”整治方案,依法对公路沿线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美化、标识标牌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规范整治。负责督促二级路长及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负责落实总路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级路长职责。负责对所辖乡镇(街道)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负责牵头制定“一路一策”整治方案,依法对公路沿线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美化、标识标牌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规范整治。负责对辖区道路状况开展常态化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负责督促三级路长和有关村(社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负责落实上级路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级路长职责。负责对所辖村(社区)路长制的具体工作。负责所辖村级公路的日常养护、日常巡查工作。负责督促道路养护人员定期开展道路巡查清扫工作。负责落实上级路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评价考核等工作,深化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体系和保障制度,持续提升农村公路“路长制”运行实效。

路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牵头推进“路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主要包括:统筹协调、文件起草、会议筹备、考核督导和群众举报受理等。负责完成总路长和县级路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相关部门职责。县级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履责到位。

(四)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路长会议制度,总路长每年至少召开1次路长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建立路长巡查制度,原则上总路长、县级路长巡查频率不得低于每季度1次、乡级路长不得低于每月1次、村级路长不得低于每周1次;建立路长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运用等;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连接乡镇级重要经济节点路网提档升级,进一步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骨干网;继续推进通组公路建设,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构建普惠公平的农村基础公路网络;巩固提升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扎实抓好公路养护管理。全面落实好公路路面清扫、公路两旁杂草清除、公路边沟及涵洞清理等日常养护。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报送并发布路况信息,落实好应急抢险保畅工作。对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路面障碍物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完善“一桥一隧一档”,及时发现和处治桥隧病害。加强乡村公路管养,确保乡村公路全面管养到位。

全面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公路设施、道路交通安全、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公路沿线废弃设施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现闭环管理。完善安全警示标志,维修好公路安全防护栏。全面开展全县道路安全综合监督检查工作。

切实推进公路绿化美化。坚持人工造景与自然景观相结合,以栽植行道树和绿化公路护坡挡墙为主,实施公路绿化工程。对公路沿线目之所及荒山荒坡,加大绿化力度。适时对公路沿线行道树、绿化植被浇水、除虫,及时对枯死树木进行置换。全面规范并合理设置公路沿线的垃圾池、垃圾桶、公厕和观景台等基础设施。实施彩色减速带工程建设。对公路沿线的废弃老公路土地实施绿化。

全面开展公路沿线标识标牌清理。完善和规范公路标志标线设置。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全面清除公路沿线不规范标识和广告牌。规范管理公路旅游标识标牌。对公路沿线广告宣传标语进行全面清理。

(三)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加大地质灾害易发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探索建立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度,稳定灾毁资金保障,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夯实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打造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提高农村公路通行品质,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旅游、生态宜居乡村融合发展。

(四)提升农村公路运输水平。发展便民多元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提质升级运输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客运运营安全管理,推广应用农村客运运营与安全信息系统,全方位加强农村运输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资源共享、多站合一”,依托乡镇运输服务站,推动邮政物流、农村客运小件快运、电商快递、冷链物流、货运班车等多种形式的农村物流发展,构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节点体系,补齐农村地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农村物流网络覆盖率,畅通农产品进城、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民生活消费品下乡的物流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物流网络均衡发展。

(五)创新农村公路资金保障机制。在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基础上,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养护工程补助资金和日常养护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探索将农村公路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等有收益的项目与农村公路养护打包实施,创新资金筹措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六)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建立管理养护责任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宣传,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提高路面巡查频率,及时查处损坏路产、侵害路权的违法行为,规范限高限宽等物防设施设置,保障农村公路设施使用安全。

(七)加强农村公路信息技术应用。加强科技创新,深化研究和推广经济、耐久、可靠、安全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技术,创新农村公路管理模式,加快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立农村公路管养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广“路长制”管理APP,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业化水平。

五、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4步法管理流程。

(一)巡查。总路长和县级路长实行不定期巡查制度。极端恶劣天气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二)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总路长交办其他的事项,各乡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并做好痕迹化管理。需要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办统一收集汇总,送有关领导审定后统一交办。

(三)督查。工作任务交到各责任单位明确办理后,路长办将对工作任务推行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四)通报。路长办将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六、进度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4月)。制定工作方案、考核办法、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召开全县“路长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县各级公路实现“路长制”全覆盖。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5—6月)。对公路及公路沿线实施集中整治,基本实现公路及公路沿线无明显垃圾和路面障碍物,无废弃建筑物和废弃土地,无不规范标识和广告牌,无占道经营和乱堆乱码。集中整治阶段,县级路长每月开展2次以上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交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集中整治。

(三)成效巩固阶段(2022年7—11月)。对集中整治阶段的成果开展全面的督查检查和回头看,县级路长每月开展1次以上巡查工作,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查漏补缺,对集中整治成果进行全面巩固和提升,全县公路及公路沿线达到赏心悦目的目标。

(四)常态管理阶段(2022年12月以后)。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县级路长根据整治情况,适时开展巡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基本实现“一条道路就是一处景观”的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路长制”工作,要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切实深化“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路长制”工作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要对本单位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做到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促检查。

(二)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推行县域道路管理“路长制”是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及时策划做好宣传报道和经验推广工作。要积极构建社会监督体系,各乡镇(街道)要将道路巡查纳入本辖区义务监督的重要监督内容。县路长办要在公路沿线统一设置“路长公示牌”,要通过明确责任人、责任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要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

(三)严格考核问责。全面建立全县“路长制”工作考核体系,“路长制”工作纳入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乡镇(街道)要对各村(社区)落实“路长制”的工作情况实施考核。县路长办要会同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季度考核、日常检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和各级各部门推行“路长制”进行全面督查,并适时通报督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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