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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305/2023-00056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发〔2022〕25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山县“十四五” 城乡建设规划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2-28
[ 发布日期 ]
2023-01-03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山县“十四五” 城乡建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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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巫山县“十四五”

城乡建设规划的通知

巫山府发〔2022〕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将《巫山县“十四五”城乡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巫山县“十四五”城乡建设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取得的成就

第二节  发展机遇

第三节  面临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第一节  强化城市供水安全保障

第二节  构建城市道路交通体系

第三节  加强能源供应保障

第四节  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第五节  夯实城市御险能力设施建设

第四章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第一节  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第二节  推动政务与社会治理智慧化建设

第三节  推进公共服务便捷化建设

第五章  全力推进城市更新

第一节  推进老旧小区有机更新

第二节  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三节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第四节  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第五节  深入推进垃圾治理

第六节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第六章  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第一节  推动小城镇建设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  科学规划乡村建房用地

第四节  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第五节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第六节  推行乡村环境整治试点示范

第七节  推进设计下乡和共同缔造活动

第七章  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

第一节  保持住房市场平稳发展

第二节  推进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

第三节  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第四节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第五节  提升住房保障管理水平

第八章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第一节  深化建筑业转型发展

第二节  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

第三节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第二节  深化作风建设

第三节  落实要素保障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县城乡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力支撑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十三五”取得的成就

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和巫山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要求,高唐组团提质增效有序推进,江东组团城市格局基本形成,早阳组团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县城“一城两区三组团”总体布局基本形成。城镇化率从2015年的37.01%到2020年的43.39%,提高了6.38个百分点。城镇人口从2015年的17.11万人到2020年的20.07万人,增加2.96万人,城镇建成区面积从2015年的7.15平方公里到2020年的7.72平方公里,增长0.57平方公里,新型城镇化有序稳步推进。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建成江东新区兰泽路、边贸中心物流大道东段、物流大道西段、龙井东路等城市道路5.58公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新建1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26.979公里管网建设,改造合流制管网7.28公里,维修排水管网卡点堵点285处。新建1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完成52公里管网建设。截止2020年底,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为70%,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95%、85%,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供电、供气、供水、通讯网络等设施不断完善,农村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2%和42%,行政村动力电覆盖率、4G网络覆盖率、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广播电视信号实现自然村全覆盖,乡镇天然气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积极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效解决了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通过新建和利用中央专项补贴结余资金购买的方式共筹集公租房、廉租房房源项目23个4477套,建成保障性住房22万平方米,发放租赁补贴132户。完成棚户区改造4160户,老旧小区改造有序开展,完成高唐街道、龙门街道等32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入库,改造完成351栋90.9万平方米,受益群众达8000户2.7万人。

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绩斐然。制定了《巫山县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范了农村危房改造管理。争取市级以上补助资金2.3亿元,鉴定全县农房14.5万户,实现农房鉴定全覆盖;累计消除危房31868户,其中消除贫困户C级危房4062户、D级危房5596户,消除非贫困户C级危房8099户、D级危房14111户,实现农村危房动态清零,真正实现了“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成功通过脱贫攻坚国家验收、普查和质量抽查。

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大力推进城市提升、乡村美化,城乡建设成效明显,城市品质逐步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全域推进,完成市级下达的海绵城市建设任务目标。“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稳步推进。城市绿化品质不断提高,因地制宜利用城市空间开展增绿、建绿工程,新建休闲公园10处,城市绿化率增至38.72%。完成县城垃圾填埋场改扩建,新增库容130万m³;扩建完成江南垃圾填埋场。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丰硕。以示范创建为抓手,着力实施村庄美化、亮化、净化、绿化等“四化”工程,大力改善农房居住功能和村落环境,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留乡村风貌,全面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提升农村旧房10540户,完成改厨、改厕、改房周环境9245户,培训合格农村建筑工匠511名;创建住建部第一批绿色村庄5个、重庆市绿色村庄6个、大美乡村市级示范片2个、美丽宜居村庄10个、绿色示范村庄38个、美丽庭院3130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取得初步成效,创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1个,成功申报市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2个,并全部进行挂牌保护。实现村容镇貌大改观、特色风貌大彰显、人居环境大提升。

市级特色小城镇建设成效明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以大昌镇城镇建成区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以“两加强三完善”(加强规划引领、加强风貌整治,完善城镇功能、完善园林绿化、完善人居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期间,争取市级以上补助资金3364万元,成功创建大昌镇市级特色小城镇,示范带动全县小(城)镇建设与长足发展,助推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改善。

建筑业及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建筑业转型升级初见雏形,建筑业不断向高质量发展,建筑业对全县经济贡献巨大,总产值从2015年的22.74亿元到2020年的55.75亿元,增长33.01亿元,年均增长19.64%;增加值从2015年的18.51亿元到2020年的40.52亿元,增长22.01亿元,年均增长12.3%。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建筑节能执行率达100%,节能效果明显。坚持“房住不炒”定位,2020年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30.9亿元,较2015年增加22.8亿元,商品房成交46.3万平方米,较2015年增加32.6万平方米,交易金额23.56亿元,较2015年增加16.31亿元,供需总体平衡,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促投资稳增长作用明显。

第二节  发展机遇

国家新一轮重大发展战略,将为巫山的发展创造新契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重庆市全面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深化改革开放和构建“一区两群”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的关键时期,更是巫山县全面融入国家战略,努力成为渝东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动力源的关键时期。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群、西部陆海新通道、东西部产业承接转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巫山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港口城市、成渝城市群的重要节点和重庆的“东大门”,需要深入推动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随着郑渝高铁的全线贯通,巫山的交通通达度将进一步提升。巫山需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历史性新契机,发挥巫山县在渝东北的综合辐射能力,加快补齐短板,吸引更多区域性合作平台布局落地,持续增强巫山先进制造业、信息服务产业的集聚能力,城市发展空间将获得进一步拓展,引领渝东北城镇群加快发展。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有利于巫山发挥后发优势。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巫山经济发展将面临新的重大机遇。新科技革命将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智能制造技术等领域取得突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提出“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新基建”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动能转换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巫山县应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新技术加速、多领域融通、智慧化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进一步促进信息化融合,有利于巫山县智慧城市的建设,有利于巫山县数据智能平台的搭建,引领巫山县逐渐向智能化、互联网化转变,为巫山县数字经济赋能。

新型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将为巫山城镇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方向。“十四五”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代,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进一步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为提升城市品质、人居环境质量、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带来了发展机遇。为一批老旧小区改造带来新机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引导发展社区便民服务。为一批老旧街区改造带来发展机遇,引导商业步行街、文化街、古城古街打造市民消费升级载体,因地制宜发展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城镇化建设系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城镇化建设已从高速发展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巫山城镇发展带来新机遇。

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深度融合,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自中央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以来,全县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正加速推进。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的精细化管理体系、绿色建造体系已成为重中之重。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深度融合发展已成为全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城乡发展的整体性、差异性、互补性和协同性,促进两大战略协调发展、双轮驱动。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民生保障已成为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推进城乡建设事业“安全、创新、绿色、协调”已成为巫山县城乡建设现代化新目标。

第三节  面临挑战

从宏观层面看,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人口密度高且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目前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仍不充分,与市民期望的高质量、高水平公共服务有所差距,难以满足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随着人口红利优势减弱,基础保障和城市服务领域的薄弱不利于城市对紧缺的高端人才和年轻人口的吸引,未来将进一步制约城市发展。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矛盾不断升级,随着劳动力、土地、水资源等要素成本上涨,原来数量型的增长模式面临资源要素趋紧的挑战,资源短缺和环境问题与原来贪多求全、追求规模的城市发展模式产生矛盾。巫山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属于“限制开发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资源供给逐步趋紧,城市建设用地扩展与耕地保护矛盾加剧。在资源环境制约日益加剧的背景下,未来必须坚持绿色发展新理念,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重要标准,谋求城市建设由高速增长全面转向高质量精细化发展。

从微观层面看,巫山城镇化水平不高,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3.39%,比重庆市平均水平约低26.07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50个百分点,城镇体系及功能不尽完善。融资困难与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城乡建设资金不足,部分项目建设速度缓慢,解决城市建设投资的现有矛盾,已成为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与城市快速发展存在相对差距,老城片区道路交通出现拥堵状况,新城路网建设较慢,城市现有部分供排水管网老旧。城市管理水平不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行为规范化、体系标准化建设仍需加强,城市网格化管理和考评机制未能有效落实。智慧城市建设缓慢,信息及数字化应用难以满足市民和企业的日常基本需求。城乡融合发展水平不高,城乡发展二元结构仍然突出,城乡资源要素配置不均,城乡融合发展、良性互动的机制亟待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体系尚不健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仍然存在,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乡镇村屋民宅普遍缺乏规划和建设规范,乡村的住房居住品质不高。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建设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一步统筹城乡建设,全力推进城市更新,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城市管理优化升级,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品质,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为巫山全面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突出区域协调、城乡统筹、行业统筹和开放式布局。推动形成竞争力显著提升、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人口分布与生态资源承载力相匹配的城镇化总体空间格局。

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以高质量发展引领高品质生活,增强城乡宜居性,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绿色生态,智能高效。走绿色优先、集约节约、高效便捷、彰显特色的城镇化发展之路,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绿色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推进城乡生态保护和修复,增强城乡的宜居性。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把握县域不同地区、不同区位和规模的城镇、不同行业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补足短板,稳保增量。以改善民生为根本,既要优先补足现有缺口、巩固既有成果,又要实现建设新型城镇化目标,适度超前谋划城市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增量供给,不断提升城乡综合承载能力、供给能力和质量效益。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全面推进城镇共建共融共享共赢,打造宜居舒适、精致秀美、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镇,进一步提高城市与村镇的承载力和辐射力,完善城镇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城乡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努力在渝东鄂西地区的城镇化发展水平处于领先地位,构建城镇功能完善、城乡管理水平高、综合竞争力强的渝东桥头堡城市。到2025年,全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

市政公用设施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实现城市交通网络畅达联通,城市环境友好发展,城市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初见成效,城市防御能力持续提升。到2025年,城市道路通车里程达44.71公里,城市供水保障率达到10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4%。

智慧城市建设有效推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深度融合,加快补齐新型基础设施短板,夯实智慧城市建设基础。到2025年,城市光纤入户率达到100%,新增5G基站1000个。

城市面貌不断提升。继续完成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保障性住房居住条件和入住率。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污水、垃圾设施进一步完善,全面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名镇的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以上,乡镇规划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乡村环境更加美丽。特色小城镇有序推进,小城镇的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乡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监测机制,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应改尽改,全县农村危房动态清零。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设施不断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全县行政村基本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任务,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全面落实。到2025年,力争全县有7个以上村落纳入市级及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名录挂牌保护,力争申请纳入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示范村1个。

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继续推进城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推进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延伸房地产产业链。以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居住条件稳步改善,对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应保尽保,提升人才住房和新市民的住房保障。到2025年,累计完成1000户棚户区改造工作,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70000平方米、安置房1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500套。

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优化调整建筑业组织结构,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提升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质量,加快BIM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推广,逐步推广绿色建筑和提升建筑能效。到2025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74.61亿元,年均增长6%左右。

表2-1  “十四五”城乡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2025年目标

指标属性

城镇化水平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43.39

48

预期性

市政设施

城市供水普及率

%

100

100

预期性

城市燃气普及率

%

90

94

预期性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长度

公里

0.5

【8.48】

预期性

城市道路通车里程

公里

29.71

【44.71】

预期性

城市更新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

95

96

约束性

乡镇规划区生活污水处理率

%

85

86

约束性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100

约束性

海绵城市建设达到建成区面积比例

%

20

45

预期性

美丽乡村

市级及以上传统村落培育数量

3

7

预期性

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示范村

0

1

预期性

住房保障

城镇棚户区

4160

1000

预期性

旧住宅区改造整治

万套

0.8

3.13

预期性

保障性租赁住房

4477

1000

预期性

建筑产业

建筑业总产值

亿元

55.75

74.61

预期性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

%

10

20

预期性

智慧城市

城市光纤入户率

%

100

100

预期性

移动基站

328

1000

预期性

备注:带【】为累计数。

第三章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城镇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不断提高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夯实城市御险能力,推动城市功能完善和承载能力提升。

第一节  强化城市供水安全保障

实施供水能力提升工程。立足城市运行安全的高度,大力推进水源地建设,以提高供水覆盖率为目标,优化厂网布局,确保城市供水安全。实施老城区、江东新城、大昌镇等城镇供水管网延伸建设,新建移民安置区净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满足城乡发展用水需求,扩大公共供水服务范围,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供水能力和供水普及率。分期分步实施市政老旧管网改造,明确管网改造主次和重点,优先实施改造重点改造对影响供水安全、爆管现象突出以及对后续改造起到承上启下作用的部分主干管。到2025年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

规范二次供水管理服务。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和政策支持明确供水企业在加强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权利,引导二次供水规范化、专业化管理。实行由政府主导,供水企业实施的改造模式,以加快推进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步伐,推进31家居民社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完善二次供水规范化管理。

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广泛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开展中水回用试点项目,大力开发企业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值的耗水量;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技术改造,加快自来水不断水工程技术开发和应用。结合城市供水实际情况,加快推进一户一表、分户计量。合理运行调度,提高管网监测管理水平,减少管网浑水产生和损失,降低管网漏失率。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开展多渠道、多种形式的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和增强广大市民的节约用水知识水平和对供水事业的关心程度。

第二节  构建城市道路交通体系

积极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推进城市组团间道路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以桂花大桥、桂花大道、迎宾大道、早阳隧道、龙江大道、龙门二桥、平桂路、白水河一路组成的城市内环建设,串联高唐、江东、早阳、巫峡组团。以早阳新城、江东新城、摩天岭度假区城市内部道路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进早阳新城沪蓉高速早阳互通立交、梨早路、郑万高铁与早阳新城高铁下穿道等续建项目建设,推进早阳新城湖南路及互通、湖南路二期、早阳大道紫微路、桂花南路、云华路、三峡东路及黄家湾片区、夕霞片区、南雎片区、化广济片区等新建道路建设,推进江东新城翡翠街、丰盈北路、华藻街、万方支路、妙彩路、万方路、植物园道路支路、丰盈南路、黑梁子一、二支路等重点道路建设,推进摩天岭度假区及春泉组团内部次干道建设。推动老城区交通扩容升级,积极推进老化主次干道改扩建及搬迁改造地块配套道路建设,打通断头路,疏通“路梗阻”,加快次支道路建设,分流主要干道压力,提高路网容量和运行效率,完善城区道路“微循环”系统。积极规划研究新制式轨道交通线网,强化县城交通一体化发展,提升县城片区间交通联系、交通运行效率和交通运行品质。“十四五”期间,新改扩建城市道路约44.71公里。

加强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探索发展TOD模式,坚持城市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加快建设以早阳新城、江东新城和高唐片区全面覆盖的公共交通网络;优化公交站点和公交线网布置,逐步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形成“多层次、一体化、多元化”的公共交通体系,到2025年,IC卡使用率达到50%,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新建招呼站,农村客运站点2000米覆盖率达到80%。推进巫山县客货运枢杻建设,能大幅提升运输效率,促进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加强停车静态交通建设管理,有效利用、充分发掘城市地上和地下空间资源,大力推动配建停车场和专业公共停车场建设,完成神女市场、水井湾、章家湾、哨路组团、广东东路、高唐街道社区等停车场建设,新增停车位3500个,逐步缩减占道停车泊位数量。规范化城市标识、交通标识、旅游标识建设,推进双语旅游标识体系建设,融入电子智能功能,推进城景融合、城旅融合。

打造慢行交通系统。构建完善的城市慢行系统,倡导居民短距离出行选择步行及非机动车工具,利用步道串联巫山县三峡库区旅游资源,塑造生态、安全、舒适的旅游步行空间,重点建设两江四岸慢行步道基础设施。围绕学校、交通枢纽、医院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完善巫山县中心城区立体过街设施布局,保障行人过街安全性、连续性。依托巫山县三峡库区旅游资源,融入生态、旅游、人文等元素,发展具有生态旅游特色的自行车交通。完善景区内部慢行系统,加大景区步道建设,延长景区游客游览时间。到2025年,新增8.4公里慢行步道,完成巫山县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完成两江四岸慢行步道工程、巫山县摩天岭商业街步道,推进高唐组团老旧小区神女大道宁江路至复烤厂、暮雨公园至魔芋精粉厂和FM广场至克拉大都会、青少年宫至七校合一等三条通道四个段落交通出行提升。

第三节  加强能源供应保障

加强电力输送供应保障。优化电网结构,增强电网输配电能力。支持龙江-三溪、骡坪-三溪、抱龙-官渡第二回路、绿豆包-曲尺第2回路、铜鼓-大溪、官阳-平河等35千伏及旱坪-早阳、泾渭-早阳、泾渭-绿豆包、龙江-绿豆包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改造大当线、绿大线、石龙线、挨笃河支线、石龙平支线、绿大双支线等35千伏及奉泾线110千伏线路等送              出工程建设;新建110千伏电源上网线路接入抱龙变电站、110千伏田升压站接入220千伏草堂升压站-500千伏九盘站等风电场送出工程;启动郑万铁路巫山段220KV盘旱南跨线迁改工程、春泉组团35kv供电工程、平槽组团10kv供电工程、工业园区电网智能化改造项目、老旧小区电网改造项目等项目建设。全面推进能源民生工程建设,加大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改造力度,解决好农村地区的低电压问题。加快停车位场所的电网扩容改造,完善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等充电站(桩)布点规划与设施建设。到2025年,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3012个。

加强油气供应保障。全力提升天然气保障能力,完成云奉巫天然气管道复线,建设天然气储气配气设施。加快推进早阳组团天然气工程主管道及管网、调压设施以及阀门(井)控制设施等建设,全面推进老旧小区天然气管网改造。在低海拔乡镇新建撬装站,扩大民用天然气乡镇覆盖面。加大LNG(液化天然气)推广应用,建设LNG储气站。规范液化石油气充装、运输、使用各环节标准化建设,保障广大农村安全供应。加强成品油储运设施建设,新建及改造升级乡镇加油站。到2025年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4%以上。

第四节  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合理布局综合管廊。以城市道路下部空间利用为核心,围绕城市市政公用管线布局,统筹县城地上地下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综合管廊。结合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开发区建设,加快启动早阳新城新建城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推动桂花大道、迎宾大道、早阳大道、高速互通连接道、梨早路、玉屏东路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结合地下综合体开发,结合既有地面城市电网、通信网络等架空线入地工程,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到2025年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长度8.48公里。

建立多元投资体制。城市综合管廊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银行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措。鼓励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城市综合管廊。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研究制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运作模式管理办法。由县城建集团作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和运营平台,合理引导供电、供水、燃气、通讯等管线单位入股参与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探索建立“共建共管”的良性合作模式。

加强建设运营管理。建立综合管廊智能化信息管理平台,实时检测和控制综合管廊运行状况,将各专业管线信息及时汇总、更新,在日常管理、建设施工、安全监测、应急预警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城市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标准及付费方式、计费周期等有关事项由管廊运营单位与入廊管线权属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和《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针对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职责完善管理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管理,解决城市综合管廊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节  夯实城市御险能力设施建设

加强抗震减灾能力建设。加快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城乡老旧房屋、学校医院重要基础设施等的隐患排查和抗震加固,规范城乡新建住宅和公共设施安全设计,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进一步强化高层建筑抗震防灾措施。制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结合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安排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因地制宜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形成多中心立体式综合防灾空间体系。加强科普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夯实震害防御基础。

推进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按照“消隐患、强弱项”的思路,对近年来汛期城区积水点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全面摸清底数,在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做好系统规划,逐步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通过高唐组团雨污管网排查修复、排水沟渠整治等措施,建成行之有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城乡防洪排涝系统,推进巫山县排水防涝应急抢险中心建设,配套排水防洪物资仓库、车辆等设施,保障排水防涝的指挥调度。推进老城区雨水管网、四道沟排水、边坡整治工程及早阳新城防洪工程、江东新区白洋溪防洪工程建设,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继续完善人民防空设施建设。立足服务巫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把握人防发展战略机遇,科学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积极配合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建设,完善人民防空基本指挥所和机动指挥所,试点并推广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建设指挥平台。把人防工程作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载体,在中心城区、人口密集乡镇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域,配套建设人防设施。加快建设疏散基地,并配套完成指挥、通信、救援和保障功能设施。稳步推进防空地下室建设,督促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建好防空地下室。加快完善人防警报设施,确保警报鸣响覆盖县城区。深化防空防灾一体化,着力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综合防护能力,努力开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新局面。

提升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验收能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2020〕第51号),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政策,深入推进“放管服”,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快推进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强化办件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业务水平。积极推动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终身责任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建立健全消防信用体系,着力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

第四章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坚持新发展理念,科学遵循城市运行和发展规律,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推动政务与社会治理智慧化建设,聚焦智慧医疗、教育、保障、交通、水务等,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更高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高质量助力经济转型创新发展,更高效率提高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

第一节  布局新型基础设施

优化升级信息基础设施。加快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的光纤网、移动通信网和无线局域网的规划建设,做好重点区域新型网络基础设施规划统筹,分步实施建设高速泛在的网络传输设施。加大5G基站建设力度,不断消除网络覆盖盲点,扩大光纤网络覆盖范围,提升网络质量,增强网络供给和服务能力。适度超前建设“双千兆”网络,有序推进5G的网络覆盖和共建共享,持续推进城市千兆网络升级和光纤到户建设。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基于网络推动县域重点领域开展应用创新。到2025年,建成5G基站1000个。

完善前端感知识别设施。统筹建设城市物联网感知体系,依托“雪亮工程”和城市物联网平台,围绕公共安全、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生态环境等各领域应用需求,加快前端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和传感器等设施的共建共享。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和感知设施相融合,构建城市智能基础设施。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河流、矿山等重点区域视频监控设施补点建设,形成无缝覆盖的视频监控网络。通过前端感知设备采集监测数据,满足新型智慧城市功能需求。

第二节  推动政务与社会治理智慧化建设

推动政务智慧化建设。加快建设巫山县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系统,整合政务、社会公共以及便民服务资源。实推动审批服务事项程序化、效能化、公开化,扩大并联审批范围,加快“多证合一”改革,完善开放式、交互式、一表式、一网式网上办公功能,提高行政效率;推进信息惠民精准服务,形成县、乡(镇)、村三级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通过业务数据精准推送、数据流转留痕,强化政府审批全流程智能运行和实时监督,实现县内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加大“一网通办”推广使用力度;围绕网上办事大厅,建立共建、共管、共创、共享新模式,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包容性、开放性,利用平台资源,二次开发实体大厅管理辅助系统,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

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加快建成巫山县大数据资源中心,优化完善城市管理数据库,统筹推进物联网感知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在危险源、地下管网、城市照明、垃圾分类等方面的应用,实现城市公用设施与市容环卫的智能化监控。推进“多表合一”,实现居民用电、用水、用气的自动信息化数据采录,促进城市智能化建设。运用物联网感知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加快数字城管向智能化升级,实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智能城市公用设施和非现场处置、执法的智能应用。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数字化应用,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现项目管理环节和管理内容标准化、数字化、无纸化,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智慧化。

构建智慧型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现代科技推进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探索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涵盖智慧政法、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司法、智慧信访、“雪亮工程”,建设智治社会。推进各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实体化、智慧化建设。推进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工作与物业管理融合发展机制,显著提升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公共服务提供、社情民意收集等方面的作用。

第三节  推进公共服务便捷化建设

智慧医疗。建设惠及全县所有人口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立科学合理的健康档案数据开放制度,促进电子病历、健康档案数据共享,推动全县公立医院与市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鼓励第三方开展健康咨询服务,推动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远程会诊服务,降低群众就医成本。

智慧教育。推动各类教育资源整合,提供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师教育及社区教育等领域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建设与行业企业相互协作的网络化职业教育服务体系和资源共享机制,创新教育资源供给模式,构建基于信息化的现代终身学习体系。

智慧保障。加快采集录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特定服务人群社会保险基本信息,推动社会保险制度对人员的精准覆盖和动态管理,拓展社会保障卡在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领域的应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设集网上办事大厅、基层服务窗口、12333电话咨询、自主服务一体机、移动终端等多种服务渠道一体的社会保障智能服务平台。

智慧交通。建设智慧交通运行监测指挥中心,完善电子警察、违法停车、交通卡口等非现场执法系统,加强交通违法治理力度,提升交通管理水平、交通事故处置效率、交通管控效率、道路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基于4G/5G、IPv6、物联网等技术,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联网运行、协调联动、内畅外联的管理能力,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行体系。

智慧水务。加强智慧水务建设,通过数采仪无线网络、水质水压表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感知城乡供水系统的运行状态,打造水质在线监测系统。

第五章  全力推进城市更新

坚持以人为核心,以“品质城市”为目标,统筹推进城市更新,推进老旧小区(街区)、棚户区、老旧厂区、老旧商业区、历史文化区、公共空间等城市建成区空间形态和功能整治提升,推进城市污水、垃圾治理,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努力实现城市功能明显改善、城市环境明显改优、综合承载能力明显提高的目标,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发展。

第一节  推进老旧小区有机更新

有序实施老旧小区出新工程。依照《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着重解决老旧小区的排污、交通、养老、卫生、托育、公建设施配套等突出问题。积极试点、规范引导存量土地使用权人开展自主更新、自主改造。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各住宅小区不同建筑年代、不同基础条件和不同管理模式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定计划、分类分批次逐步整治。

积极开展老旧小区翻改建工程。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对于现状无法满足居民基本居住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议按照户型适用、功能齐全、配套完善、质量安全的要求,通过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的方式,组织实施原址翻新建设。在延续城市原有风貌的前提下,通过翻新改建工程,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优化老旧小区居住功能,促进城市的宜居与可持续发展。

完善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更新、完整社区、绿色社区有机结合,实现基本使用功能得到完善、居住环境明显好转、社区治理体系趋向完好,大幅度提高城市居住质量,切实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对高唐街道、龙门街道、巫峡镇等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改造,计划实施123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楼房1310栋,涉及户数3.13万户,受益人数9.2万人,改造房屋面积339万平方米。

第二节  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分类推进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基本完成现存集中连片的城镇棚户区和建成区内需要实施的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城镇规划区和县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郊村改造。以背街小巷改造、住宅设施更新、安全设施配套为重点推进旧住宅区改造,采取整体性拆迁与功能性改造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推进,强调棚户区改造中的城市机理与基本格局保护以及对城市特色的延续,提高改造后的城市用地开发效果。

推进棚户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与城中村改造同步规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管理、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步配套水暖电气、道路、绿化、停车场、环卫等基础设施,整体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重点推进保障房建设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将棚户区打造成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新型城市社区,棚户区居民“获得感”明显提升。“十四五”末完成棚户区改造1000户。

第三节  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统筹新老城区建设。在早阳新城、江东新区全面系统性、整体性考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新开发片区水体保护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空间营造、城市品质提升等的有机融合,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建成区改造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城市水环境改善、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城市绿地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补齐设施短板,结合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城市有机更新等项目建设,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新建改建海绵型公共建筑和小区住宅,实现雨水源头控制。优化城市公园绿地与广场建设,增强雨水渗透吸纳能力。加强雨污分流,改善城市道路排水,有效削减雨水径流。严格落实“蓝线”管理规定,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发挥水体调蓄功能。到2025年实现城市建成区4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推进水环境和水生态修复。着力解决污水排放问题,以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为中心,扎实推进“三水共治”“水岸联动”,继续开展排污口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强化水质监控,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河道系统整治,积极推进两江四岸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因地制宜解决河道生态基流不足、水环境不佳,水生态不健全等问题,提升城市水环境,重构城市水生态,保护城市水资源,营造滨水休憩空间,打造景观亲水岸线,建设城市水文化,提升城市品质。

第四节  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提高污水收集设施收集率。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依法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和完善基于GIS系统的动态更新机制。按照设施权属及运行维护职责分工,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雨污水管网及设施功能状况、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重点排查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排水管网混接、错接、破损、缺失等情况。推进新建污水管网建设和老旧管网改造,继续实施高唐组团雨污分流项目,加快推进江东新城、早阳新城雨污管网建设。以解决旅游集散污水治理问题为导向,重点推进摩天岭旅游度假区雨污管网建设。将管网建设延伸到乡镇,持续提高乡镇污水收集率,推进巫峡镇、大昌镇、官渡镇、庙宇、福田等乡镇污水管网建设。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0%。

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以污水处理的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目标,以新区及旅游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大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江东新区污水处理厂、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建设,启动早阳新城污水处理厂、摩天岭风情小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春泉组团污水处理厂、平槽组团污水处理厂、烟雨天街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建设,推进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二期)项目建设,推动骡坪、龙溪、官阳、抱龙、铜鼓、当阳等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以基本实现城区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为目标,坚持“泥水并重”,实施污泥规范化处置,建设巫山县污泥处理厂。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以上,乡镇规划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3%。

第五节  深入推进垃圾治理

引导垃圾分类投放。根据城镇和乡村的生活垃圾特性、处理方式和管理水平,探索符合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路线,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构建多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市建成区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博物馆、广场、景区等各类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工作,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景区各个出入口均设宣传展板,并广泛利用大屏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视频,引导游客垃圾分类投放。

实行垃圾分类收运。按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原则,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厨剩余物、园林绿化和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等分类收运。建立城市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收运体系,培育和发展具有专业化、集团化、规模化的收运处置一体化企业。加强餐饮行业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管理,逐步实现全量收集。加强建筑渣土、装潢垃圾等各类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规范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现象。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联防联控机制,开展阶段性的集中检查,有效遏制固体废弃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

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巫山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及旅游度假区垃圾分类项目建设。新改扩建的住宅工程应当按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收集房、垃圾转运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全面推行“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推进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新建乡镇压缩转运站及农村压缩中转站、生活垃圾设备购置,进一步完善收运系统。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垃圾资源回收利用,推进餐厨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生活垃圾收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类系统覆盖率达到100%,餐厨垃圾收运率达到100%,建筑垃圾收运率达到100%。

第六节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加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活化利用。全面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名镇的空间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和延续历史街巷和建筑原有的尺度、比例和格局,整治提升空间形态。围绕巫山旅游城市定位,突出“山城”“江城”特质,推进传统风貌片区保护修缮,促进历史文化富集地区的产城景文有机融合。推进重点片区的保护与更新工作,强化片区风貌特色,加强周边生态环境治理,提升交通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工艺的保护与传承,打造具有巫山特色的文化品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现代生活有机融合,弘扬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

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高水平推进历史建筑修缮利用,鼓励通过合理的微更新,在严格保护历史建筑的同时,完善建筑内部设施,提升建筑功能,优化配套环境,充分挖掘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历史,实行城市文化历史资源可持续利用。高水平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研究,结合美丽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利用,探索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实施新路径,微改造下足“绣花功夫”,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模式。

第六章  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以镇村为主要对象,强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小城镇高质量发展,规范乡村建设用地,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推进村庄增绿、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治理工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推动农村面貌整体改观、整体提升。

第一节  推动小城镇建设高质量发展

培育产业型特色小城镇。以巫山县重点镇为核心,培育产业型特色小城镇,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撑,和服务农村聚集产业的中心。高标准定位、高品质建设,重点培育产业创新功能,引导特色风貌塑造,完善设施配套,打造产镇景融合的美丽小镇,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并完善“吃、住、行、游、购、娱”产销服务体系。

打造融合型特色小城镇。充分挖掘小城镇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地域文化,深入挖掘和发挥传统文化遗产资源价值,针对不同类型的文化资源提出具有文化特色的发展措施。推动特色景观打造,引导文旅融合、农旅融合、生态康养、商贸物流等融合类型的特色小镇建设,利用特色历史风貌、自然景观、区位优势,推动新型城镇化与现代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打造文化体验、休闲娱乐目的地和本土文旅品牌。增配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交通集散中心等旅游服务设施,提升现有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品质,实现服务设施的一体化建设。

提升小城镇服务能力。推动场镇功能不断完善,有序开展城镇有机更新行动,推进城镇物质更新与功能更新,配置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构建因地制宜、舒适便捷、全域覆盖、层级叠加的生活圈服务体系。紧抓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城乡一体的机遇,促进场镇交通、通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提档升级,构建城乡互联互通、安全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建设美丽宜居示范乡镇。以竹贤乡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镇为主要对象,以“一深化三提升”(深化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场镇功能、提升场镇品质、提升管理水平)为抓手,补齐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风貌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建成1个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管理有效的美丽宜居示范乡镇,推动镇村联动发展。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思路,编制完成美丽宜居示范乡镇建设规划,细化“一深化三提升”项目清单,明确推进时序、资金来源等。做好“一深化三提升”项目设计,有序推进建设项目实施。根据市上制定的建设项目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绩效评价制度,明确奖罚办法、退出机制等,保障补助资金用实用好、推动建设项目落地见效。到2025年,建成竹贤乡美丽宜居示范场镇,并“以点带面、以面促片”,形成好的经验和办法,逐步推广。

第二节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创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投入和管护机制,推动城市现代基础设施和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向农村延伸。持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和管护,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进一步优化农村路网结构,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畅通农、林、牧、游基地道路,助力农村产业发展。实施县域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实现建制村实现村村通客车,通客车率达100%,提升城乡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新建、改扩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推动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地区的延伸力度,补足居住分散地区供水短板,提高农村供水保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划,强化水质检测监测。

提高农村能源保障。开展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建设现代化农村配电网,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统筹城乡供气布局,推进乡镇天燃气项目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天然气通达能力,提高农村能源需求保障率。

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农村互联网设施,提高农村地区互联网接入能力,加速村镇网络质量提档升级。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动远程教育、医疗进村,推动乡村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利用通信网络加强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快实现数字乡村建设管理。

加强农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农村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第三节  科学规划乡村建房用地

坚持先规划后建房,做到建设有规划,管理有依据。对各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需求和利用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科学规划村民建房集中点,在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预留一定数量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引导村民向规划点集聚建房,保障农民建房用地空间。严格土地规划实施管理,健全农民建房监管机制,加大土地巡查力度,重点巡查村镇、公路沿线等区域,对农民建房不在规划点建设、滥占耕地及其他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查处,确保发现在初始,处理在萌芽。

第四节  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按照中央、市级关于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的部署,根据“四个不摘”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农村危房品质提升,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租赁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安置房,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避免农户因建房返贫。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实现动态清零。

推进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以及私搭乱建、随意加层等违法违建为重点,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未改变用途的农房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施危房改造。在完成6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基础上,对不达标的农房进行整改,对明显超标的农房予以纠正,对未明显超标的农房注意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根据危房现状、农户意愿等实际情况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改造方式。

着力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研究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探索并规范农村房屋用地、规划、设计、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过程管理。坚持以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善为中心,持续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与服务,不断提高农房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推广《重庆市巴渝农村民居通用图集》,编制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农村房屋建设推广图集并在全县农村推广应用。结合巫山实际引导农房建设向绿色化、装配式方向转变,完善住房配套功能,推动农房建设向高质量发展。强化“三师一家”下乡,推动设计下乡工作,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继续教育,形成一批本土建筑技术人才队伍。

第五节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巫山县传统村落名录,持续组织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和挖掘工作,将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及时公布纳入巫山县传统村落名录。做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展示,对新认定的传统村落进行挂牌保护。研究构建传统村落监测管理体系,实现对传统村落的动态化管理,对破坏严重的传统村落建立警示或退出机制。

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传统村落原始风貌,保留村落格局。持续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力度,组织竹贤乡下庄村、龙溪镇龙溪村、建平乡青台村、大溪乡大溪村、巫峡镇桂花村、两坪乡向鸭村、两坪乡同心村努力申报传统村落示范试点项目。通过试点示范建设,盘活利用优势资源,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传统村落资源集中连片利用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县有7个以上村落纳入市级及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名录,争取2个以上市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试点建设项目落地我县。建设1个巴渝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积极推动两坪乡向鸭村等一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项目落地,推动曲尺乡权发村和红椿乡高炉村等一批传统建筑保护发展,持续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力度。

加强人才建设及过程指导。加大培育传统建筑工匠队伍力度,开展传统建筑工匠调查,建立传统建筑工匠名录,鼓励和支持传统建筑工匠承建能力范围内的项目,培养巴渝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建设大军。挖掘培养传统村落非遗文化项目传承人,传承非遗文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管控,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加强传统村落测绘工作,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构建传统村落信息资源数据库,建立完善档案信息,推进传统村落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场景应用。

第六节  推行乡村环境整治试点示范

治理农村环境卫生。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五清理一活动”行动,不断健全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持续培养农民群众清洁卫生习惯,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意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美观。推动城市生活向乡村延伸,深化实施“千万工程”,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收运转运、无害化处理、检测评价运行体系。推进城市排水工程向乡村延伸,将污水管网建设延伸到农村,对乡村旅游业态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开展农村污水连片整治,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设施运维。

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推广整体式化粪池、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的应用,推动农村厕所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推进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经无害化处理的人畜粪便作为有机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加强农村厕所运行维护、监测评估、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修复乡村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乡村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利用乡村农田小微湿地。实施水体连通及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坚持“一河一策”,修复水生态环境,贯通河渠水系,实现河畅水清村美。推动小流域沿线乡村公共空间贯通开放,加强小流域整治与沿线文化旅游景观建设。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监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

建设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选择集聚程度相对较高、自然文化资源丰富、地理区位优势突出和发展前景广阔的乡村,以农房为原点、院落为单元、乡村独特资源为支撑,建设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高品质农房、高颜值院落、高价值村落”,建成充满烟火气息和乡愁记忆的村落组团。提升院落颜值。开展院落设计,立足“巧设计、微建设”,保护乡村肌理,有序构建房屋、院落组团空间,保留乡土建筑风貌。合理布局生活设施,完善消防、防灾避险等安全设施,配置完善垃圾、污水、道路、照明、停车等公共设施。整治前庭后院环境,合理设置微菜园、微果园和微花园,拓展前庭后院功能,建设安全、整洁、舒适、美丽的居住环境,实现“内塑气质、外塑颜值”。提升村落价值。保护村落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杜绝挖山填湖等破坏行为,注重保护村落特有的溪流、林地、田园等自然景观,留住乡间野趣,成为人们亲近自然的乐园。保护历史环境要素,传承非遗文化,展示民俗、农耕文化,展现文化魅力,吸引更多的巴蜀儿女体验乡村、记忆乡愁。到2025年,力争2个以上村落纳入市级巴蜀美丽庭院示范片建设项目。

第七节  推进设计下乡和共同缔造活动

依托设计下乡服务平台,健全“三师一家”服务内容和选派方式。以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整治、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载体,健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设计下乡工作室和志愿服务队伍作用,加强对设计下乡人员的组织和培训,宣传贯彻符合乡村实际的乡村规划建设理念,推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工作方法。合理开展村落设计和农房设计建设,以房前屋后、院落、公共死角等为重点,发动农户就地取材美化硬化庭院,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村落人居环境。到2025年,力争申请纳入共同缔造活动试点示范村1个。

第七章  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

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继续推进城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推进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延伸房地产产业链,坚持融合创新发展。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提升居住环境品质,增强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充分发挥房地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作用,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支持多种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解决人才和新市民住房困难,提高住房保障管理水平。

第一节  保持住房市场平稳发展

加强供给侧改革。加强住房供求情况分析研究,合理制定住房用地规划条件,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住房用地供应制度;根据住房供求情况、供求结构和年度供应计划,适度掌握供地节奏及供地时间。继续推进中昂新天地、海成·红叶湖畔、海成·东方府、玉龙湾、祥顺·云顶国际花园、巫山金科城等地块开发建设,推进植物园片区、白洋溪片区地块开发。经营性用地出让时,严格把握供地条件,提高供地质量,确保土地市场有效管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为,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尽快制定出台效力等级高、体系完整、操作性强的房屋征收配套相关政策。

加快化解房地产库存。推进房地产开发投资与经济结构调整同步发展,加大结构性、区域性去库存力度,打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通道。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保留原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支持二手房市场发展,多渠道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通过长期租赁或购买社会房源的方式出租。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购房与租房并举的住房制度,开发建设专门用于租赁的住房。保持供求关系基本平衡,合理确定商品房及其用地供应规模和节奏,做到“有保有压”“有限有供”。

健全政策协同机制。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支持居民合理的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防范市场风险。增强土地、金融、财税等政策的综合效应,倡导合理适度和梯次有序的住房消费理念。完善住宅用地出让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地价形成机制和地价房价联动机制。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发挥税费调节作用,贯彻落实《契税法》及相关规定。深入研究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构建更加完善的住房市场体系,引导投资行为,合理引导预期,实现房地产市场动态均衡。

第二节  推进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

延伸房地产产业链。发展房地产总部经济,打造房地产生产研发、低碳、智能等平台,争创节能住宅等示范工程,以“房地产+互联网+产业+服务”为手段,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和引进外来开发企业到本县开发房地产,培育一批房地产服务业龙头企业与名家,推动房地产业粗放式增长向内涵式发展转变。鼓励房地产企业加强开发、科研、设计、部品生产、物流配送、施工、运营维护,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促进与其他业态融合,实现融合互动发展。

坚持城旅融合创新发展。创新住宅产品类型,促进住房市场与城市现代服务业共同发展,促进房地产业与旅游、康养等产业相融合、跨界发展,逐步构建以经营性旅游地产为主导,居住、商业、养老和办公地产协调发展的产品体系,满足个性化、多层次居住需求。加快建成山水港湾旅游新城,持续提档升级高唐组团,打造旅游城市接待客厅,加快江东组团高品质房地产开发。依托三峡地区独有的江、山、云雨、红叶景观,全力打造生态康养小镇,着力打造“中国三峡生态游憩胜地、中国生态路游体验圣地、国际山地生态度假高地、巫山云雨特色康养基地”,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全球有名气的国际康养旅游度假区,打响三峡云端生态康养小镇品牌,吸引更多县外、市外有需求的人群到巫山休闲度假、置业、定居生活。

第三节  提升居住环境品质

提升新型社区品质。推行住宅全装修,实现住宅主体结构与室内装修一体化,住宅部品部件标准化、集成化,逐步建立住宅全装修质量保险保证机制。积极推广工程总承包(EPC),解决设计与施工脱节、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充分发挥产业化效能和产业链优势,促进住宅建造综合效益和品质的提升。推进城镇新型社区建设,将城市新型社区作为基本生活功能单元,充分考虑交通、服务设施承载力及居住环境舒适性的要求,合理控制居住区规模、容积率等规划指标,推进城市公园建设,增强居住区绿地和公共开放空间可达性,创造人文的、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提升社区人性化水平。合理调整优化社区布局,完善配套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社区精细化管理和优质化服务水平。新建房地产项目安装智慧安防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引入智能门禁、可视抓拍、IC卡识别、智能控制等技术手段,推广智能电表、水表、气表等智能化设施,全面推广智能住宅。创新低密度产品供给种类和数量,打造与环境相适宜并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景观。推进适老宜居社区建设,合理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为老年人生活、出行提供方便和安全保障。

提升住宅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拓展物业服务领域,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借鉴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理念,推动设施设备、车辆、居住社区安全等管理智能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对接商业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发展居家养老等,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服务需求。建立物业行业管理平台,实现与企业、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以构建综合治理格局为目标,建立动态管理与信用管理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模式,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加强业主大会制度建设,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四节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平衡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在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提高存量土地的利用效益,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保障性住房重心由高唐组团向江东组团、早阳组团、南陵组团转移。保障方式从以实物保障为主向实物与货币并行转变,保障重点向新就业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转移。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严格准入与退出管理,确保宜居宜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对住房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000套70000平方米,新建安置房10万平方米。

提升人才住房和新市民的住房保障。科学统筹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供应分配、运营管理等,加强规资、人力资源等部门协同,重点抓好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安居工作,做好部门间人才信息互联共享工作,在已完成的巫山县保障性住房标准化产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合理提高人才住房的建设标准,全面提升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品质。加强多层次人才安居住房建设,优惠政策不仅侧重面向高层次人才,同时覆盖产业中人才、新市民中部分技术型人才。选择部分吸纳新市民较为集中、住房需求量大的企业、重点医院、重点学校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有职住平衡需求的产业园区为突破口,优先盘活改造公租房、安置房、老旧小区、厂房、商业用房等富余房源,利用企业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等方式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以满足新市民租房需求。“十四五”期间新建人才公寓500套。

第五节  提升住房保障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确保规划、资金、政策和监管到位,住房保障将基本覆盖城市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加快保障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组织排查已开工公租房项目的配套设施情况,列出不完备项目清单,纳入各地配套设施建设计划。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及关联服务业网络化管理体系,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防范市场风险,规范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改善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环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提高住房保障管理水平。强化公租房分配管理,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建立公租房小区可持续运营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构建法制化、科学化、人性化的后期管理机制。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加强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和后期质量维修,有效改善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第八章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深化建筑业转型发展,推荐建筑现代化进程,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深化建筑业转型发展

推进建筑现代化进程。强化政策引导,完善产业化引导和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实施,以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产业化发展,建成产业化基地,推动建筑业向现代化转型。力争扶持一批规模合理、创新能力强、机械化和装配化水平高的部品构件生产和建筑施工企业,培育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和产业集团。建立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实施范围等控制性指标。利用政府部门、开发、设计、施工、构建生产、科研等单位交流与互动的平台,推广产业化技术成果,共同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到2025年,全县建筑业总产值达到74.61亿元,年均增长6%左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20%以上。

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强化政策引导,建立完善创新激励机制、部门协作机制,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继续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改变传统建造方式,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建筑业的深度融合,提升建筑智能化应用水平。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将智能设备、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到建筑施工现场中,逐步构建覆盖“建设主管部门、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的“智慧工地”管理体系。大力发展建筑企业信息化工程,加大对中小型建筑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引导和扶持力度,实现行业内各种资源、要素的优化与重组,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

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扩大产业规模,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建筑业集中度,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鼓励高等级资质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扶持中小型总承包企业并购重组,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管理先进、技术含量高的总承包骨干企业。给予中小型建筑企业相应扶持政策,提供融资、信息、政府采购优惠、培训等公共服务,促进中小型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特、精、新方向发展。引导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拓宽业务范围,为建设单位提供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第二节  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

不断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水平。推动建筑用能清洁化低碳化,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的深度及复合应用,充分发挥电力在建筑终端消费清洁性、可获得性、便利性优势,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冰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推动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县域内绿色生态示范住宅小区应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要求,鼓励建筑高度超过15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两江四岸、核心商圈等重点区域的地标性建筑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继续推进现有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动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以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的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的绿色化改造转变,探索利用绿色金融及其它多元化融资支持政策推动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市场化机制。积极开展现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室内舒适度。对具有改造价值老旧住宅实施节能改造,探索节能改造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探索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路线,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统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水改造。

大力推广绿色建材使用。打造三溪乡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基地,强化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完善政策措施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全市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制度,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及应用情况作为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重点核查内容,促进绿色建材规模化规范化应用。到2025年,全县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70%,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应用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材的比例不低于60%。

加强施工现场和建筑节能管理。全面加强、提高施工现场管理的行政执法力度和水平,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持续推动施工现场形象品质提升,进一步从外塑形象到内塑品质方面发力,把提升重点从施工围挡延伸到施工场内,聚焦施工场内材料堆码、扬尘控制不到位等问题。以新建建筑和既有机关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为重点,加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制度和专项验收制度;完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节能意识,积极营造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社会氛围。

第三节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推进勘察设计规范化管理。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勘察、设计企业转型升级,扶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基本建立常态化的勘察设计监督执法体系。加强行业指导服务,逐步构建和谐共赢的企业与监管部门良性互动体系。依法依规指导勘察设计企业开展资质升级、增项和拓展业务范围,积极帮助勘察设计企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支持企业间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勘察设计企业的交流互动,主动听取企业诉求,面对面宣传相关法规和政策,切实增强企业自律意识,逐步建立“服务与监管”相结合的新型行业企业与监管部门关系。

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完善多层次、多部门联动一体的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加强资质动态考核和市场动态监管,强化四个“联动”机制,实现监管联动化。建立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完善建筑工程领域清欠责任制度,加大对项目到位资金的审查力度。“十四五”期间,努力配齐、配强建筑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必需的装备,提高执法水平,为全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强化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管。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力争建筑业增加值与地区生产总值同步增长。加强质量检测行业监管,继续加强检测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质量检测从取(制)样环节到检测报告存档的全过程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大督查大执法和建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两防”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继续夯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五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强化勘察、设计、第三方监测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抓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教育培训,持续提升建筑施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功能,加强部门协作,实现规划、建设、工商、税务、社保、银行、保险等各类信息的共享互认,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规范行为、创新发展,实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拓展诚信评价体系的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企业行为,并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日常监管、资质资格、行政审批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信用管理评价制度在行业监管中的作用。及时收集、整理、发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勘察设计、招投标交易、施工许可、质量安全、施工合同履约等方面情况,形成有效的诚信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激励惩戒措施,建立信用评价“红黑榜”;为社会公众投诉、相关媒体披露提供渠道,形成社会全民监督守信的良好格局。

第九章  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化作风建设,落实要素保障,加强规划实施,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参与推进城乡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加强对全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党组议事决策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

第二节  深化作风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新时代下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加强系统内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各项要求深入到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改革之中,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入手,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大案件通报力度,强化震慑教育作用。规划实施过程中,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提前介入,做好教育、监督工作,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对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第三节  落实要素保障

加强用地支持,加强对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建设的用地保障,对具备建筑产业现代化条件的企业,优先安排国有投资项目进行试点。强化资金保障,以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三大工程为重点,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低息贷款等政策,加大城乡建设转型的资金安排力度,做好各渠道资金的统筹和对接,防止资金、项目安排重复交叉或缺位,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巫山县发展,积极吸引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人才集聚。强化人才保障,深化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执业)资格培训、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与安全生产三类人员任职考核培训等。强化科技保障,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宗旨的科研激励机制,建设科技馆、绿色建筑等示范工程。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

明确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城乡规划实施中的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地组织好规划的实施,加强管理和服务,减少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坚持区域协同发展,提升规划品质,提出重点领域合作的重点和方向,与周边区县探索建立资源共享体系。注重上下联动与社会协同相结合,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韧性,允许规划留有弹性空间,应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健全规划评估。做好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年度计划要反映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建立“十四五”规划推进的信息反馈和跟踪分析机制建设,根据宏观环境变化,适时提出规划调整方案。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沟通和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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