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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305/2023-00192
[ 主题分类 ]
经济运行;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农业、林业、水利;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办发〔2023〕34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9-15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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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山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巫山府办发〔2023〕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巫山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

为加快推进巫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提质增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促进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1〕133号)、《重庆市商务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发〔202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修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建机制、补短板、降成本”三大关键要素,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升级版”为抓手,以扩大农特产品销售为核心,着力实施五大提升工程,不断完善农村电商“五大体系”,进一步发挥农村电商对产业的支撑作用,实现农村电商成为新支柱,“电商+”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根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要求,到2023年,按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在产业园上的要求,新建或改造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1个县级仓储物流公共配送中心、10个以上镇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4个及以上品牌网货展示展销中心、10个及以上网货基地(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累计开展各层次电商培训1000人次以上,培育一批农村网络主播,不断提高培训转化率,打造一批村红网红。建成巫山脆李、巫山纽荷尔产地仓,打造农特产品网货供应基地,做大做强“巫山好礼”“重庆烤鱼(巫山)”等区域性公共品牌,培育巫山脆李、巫山恋橙、高山腊肉、巫山核桃、巫山土豆、党参、巫山粉条、脆李酒等网络畅销农产品。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开展,农村居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明显增强,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转化率大幅提高,电子商务交易额不断提升,网络零售额逐年增长,基本形成产业政策有效、配套体系健全、管理体制高效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改造提升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利用边贸中心电商大楼、荣科物流园或南三路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改建公共服务区、农特产品线下体验馆、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提升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打造集设计包装、营销推广策划、品牌标准化打造、电商培训、电商仓储、孵化支撑、政策咨询、信息对接、金融服务于一体。完善电商孵化运营体制,孵化一批电商企业及组织,培育一批农村创业青年。强化招商引资,积极向外对接各大平台和各种资源,孵化培育本土优秀电商企业,培育引进优秀电商服务企业,围绕推进农产品上行,统筹开展农产品加工、包装、营销、金融、物流、培训等综合服务。

2.建设镇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鼓励乡镇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围绕区域特色产业,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建设重要节点乡镇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开展营销策划、网货加工、物流仓储、网店运营、网络直播、电商培训等服务,并可以向周边农村提供批发、零售和配送服务,帮助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脱贫户从事电商创业,采购或代销脱贫户自产农产品,带动农户增收致富。

(二)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1.完善体系建设,开展共同配送。以县级仓储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为基础,建设乡镇片区物流分拣中心,推进城乡社区末端公共取送点建设。整合交运、邮政、供销、社会快递等资源,吸引快递、物流、电商企业入驻公共配送中心。配备自动分拣设备,将收发货、分拣、包装、配送等功能集成起来。升级乡村服务网点,优化快递配送路线,整合配送车辆,提高城乡共同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物流快递业务乡镇(街道)服务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物流服务覆盖率不低于80%,逐步实现包裹快件从县级物流仓储中心到乡镇(街道)级网点12小时内完成,乡镇(街道)到村级网点24小时内完成。

2.整合物流资源,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立足交通区位优势,整合邮政、顺丰、中通等快递物流网络资源,围绕打通脆李上行“最先一公里”、畅通“中间一公里”、疏通“最后一公里”,探索“收寄前置”“产地直飞”“专线直达”运输模式,构建“邮政航空+冷链专线”高效运输网络,破除“巫山脆李”运输难题,实现降本增效,促进果农增收。

(三)强化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发展

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利用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实行数字化转型,将传统的预订、出库、配送、结算等环节从线下发展到线上。支持建立数据分析使用和互动平台,收集和分析溯源数据、销售数据等,带动电商企业深入分析产品、促进生产加工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带动农业产业以销定产,促进农业科学发展。支持电商企业积极转型,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推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四)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开展电商创业就业培训。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整合全县现有的教育资源,采取统筹安排、分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实施面向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创业青年、妇女、脱贫户、残疾人等各类人员的电商创业就业培训。

2.开展农村电商实用技能提升培训。顺应电商多元化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创业孵化、跨境电商、美工摄影、营销推广、新媒体运营、直播、短视频等技能培训和主题沙龙活动,建立培训对象广泛、形式多种多样、层次内容丰富的培训体系。

3.建立健全培训长效机制。督促培训机构开展训后跟踪服务,定期回访培训对象,跟踪指导电商创业、网购网销等,推进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强化创业孵化,提升培训转化率。

(五)农村产品产业培育和品牌打造

1.加强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支持农村产品网货基地打造,建设农产品电商集配中心,推动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电商化改造,鼓励培育源头农产品品类,以巫山脆李、巫山恋橙为重点建立生产种植标准,完善供应链管理体系,探索农产品深加工。研发“巫山好礼”系列网货产品,强化品牌宣传推广,促进产供销有效协同,做大做强“巫山好礼”区域性公共品牌。加强巫山烤鱼电商品牌推广。强化农村网络商品的开发与推广,积极推进广告、故事、文案、主打文化创意和产品创意,积极推动产品变网货、网货变商品。持续举办品牌宣传推介会,开展系列营销活动,培育网销产品优势品牌,实现产品商品化、商品电商化,打造“有故事、有价值、有口碑、有销量”的巫山农产品品牌。

2.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拓展销售渠道。组织电商节、年货节等活动,引导企业开展“线下展示、线上订货、线上付款、快递到家”新销售模式,运用“直播”、社群电商扩大销售渠道,做好“巫山好礼”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发展巫山烤鱼及衍生品线上销售。依托巫山国际红叶节,组织开展网络直播、线上线下联动促销等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支持本地企业参加县内外举办的大型节会展会,宣传推介巫山农产品,提高知名度。开展脆李直航,落实奖补政策,助力农产品上行。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2月)

制定完善综合示范建设升级版实施方案,健全机构,完善机制,统筹负责综合示范工作指导和项目推进;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电商升级版相关政策,公开工作流程及项目推进计划,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2月)

根据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示范升级版项目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电商培训体系、农村产品产业培育和品牌打造以及大数据应用推广等子项目建设,确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1月—2024年3月)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聘请专业团队,组织开展工作检查验收,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对照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形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完善的经验模式,迎接上级部门终期绩效评价。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4月—2024年12月)

分层次加强检查调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稳妥有序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期绩效评价后的项目任务。调动各方优势资源,加强配合协作,不断完善农村电商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力争网络零售额稳速提升,农产品的商品化率和品牌化率明显提高,全县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物流配送成本有效降低,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成立巫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商务委、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合作社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商务委,负责综合示范建设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立“定向分析、定期调度”工作机制,确保项目推进实效。

(二)严格资金监管

严格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要求,按照审定的投资方向和资金申请、审批和拨付程序拨付资金,做到单独立项、专款专用,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农民受益。自觉接受财政、商务等各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督导、绩效考核与随机检查,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调整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按时填报项目进展、资金拨付及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等信息,确保项目推进实效。及时总结项目推进中的经验做法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挥示范效应。


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建设内容

资金

计划

(万元)

已实施

资金

(万元)

拟实施

资金

(万元)

拟实施项目

1

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进行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改造,打造电商产业园,场地不低于2500平方米,统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标识,购置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货架、相机、音箱等必要的设备设施,建设具有电商创业孵化、电商直播、农产品展示、电商培训、仓储物流、分拣包装等功能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提供电商创业、就业咨询等基础公益性服务;能够提供网店运营、美工、培训等特色微利性服务,帮助入驻电商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3.立足巫山优势产业和资源禀赋,拓宽农副产品、旅游、文化等各类农村产品线上销售渠道,逐步建立与巫山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电商供应链体系,帮助我县生产流通企业、合作社、带头人等开发网销产品。

4.升级改造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品线下展示中心,打造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展示窗口,配合完成商务部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检查验收工作。

180

80

100

升级改造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打造电商产业园,建成电商创业孵化中心、电商直播中心、农产品展示中心、电商培训中心,为本地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完善电商产业园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升级及项目期内房屋租赁,运营维护。

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设备设施维修,房屋租赁,运营管理。

160

47

113

原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设备设施维修,房屋租赁,网络通讯,直播间建设,仓储升级改造,分拣场地、农产品展示中心升级,孵化服务,运营管理等。

建设镇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场地不低于50平方米,合理规划接待运营、展示展销、快递收发、产品包装、电商直播等功能分区,并可以向周边农村提供批发、零售和配送服务。购置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货架、相机、音箱等必要的设备设施,统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标识。组建不少于2人的电商运营营销团队,自建或入驻电商平台销售10款以上当地特色农副产品,电商服务覆盖辖区乡镇所有行政村,具有网销实绩。

260


260

建设镇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10个以上,按投资额度50%予以补助,每个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

建立健全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1.建设1个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集现代物流、冷链物流和智能仓储为一体的城乡综合型仓储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不含土建),配备智能化分拣设备、物流运输车辆,完善中转集散、仓储配送、流通加工、信息服务、冷链配套等功能,入驻快递、物流、仓储等企业3家及以上,统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标识。

2.建设农村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物流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分转、终端指令发布、数据统计上报等功能,并对接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数据。

3.购置物流配送车辆、托盘、流水线、监控、操作台、货架、真空包装机、打包机、电子秤、安检机、扫描枪、打印机、制度牌、标识等必要设施设备。

4.升级改造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充分发挥乡镇物流分拨中心集散功能,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

160

40

120

县级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及三级物流体系升级改造。

3

强化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发展

1.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进行信息化升级,建设大数据平台,实时显示配送中心库存情况、门店销售情况、门店库存情况、农产品集采情况、车辆运行情况。对乡镇直营门店进行仓储、配送设施设备升级,可以向周边农村提供批发、零售和配送服务。对自营门店或加盟店进行信息化改造,实现与大数据平台实时对接和信息报送;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配送时效,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支持建设数据管理平台,收集和分析溯源数据、销售数据等,带动电商企业、生产加工企业转型升级。

3.支持电商企业积极转型,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推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40


40

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每家补助不超过资金10万元。

4

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面向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创业青年、妇女、脱贫户、残疾人等各类人员的电商创业就业基础培训。

2.针对电商运营人员、典型示范企业、直播人员、从事电商管理服务的相关干部职工开展电商技能提升培训。

3.定期回访培训对象,跟踪指导电商创业、网购网销等,将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有机融合起来。对有意愿在电商企业就业的,要积极联系用人单位推荐使用,培训转化率达5%以上。

100

52

48

开展农村电商技能提升培训、农产品网络销售培训、直播电商培训等,全年培训400人次以上。

5

农村产品产业培育和品牌打造

1.开展巫山好礼品牌打造。建立“巫山好礼”区域公共品牌授权管理制度,加强巫山好礼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和推介;开设“巫山好礼”区域公共品牌O2O体验店,淘宝、京东等线上旗舰店,广泛宣传,提升区域公共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开展巫山烤鱼电商品牌打造,支持“巫山烤鱼”电商品牌化发展,加强巫山烤鱼宣传营销和推介,带动巫山烤鱼及衍生产品线上销售。

3.实施会展促销,推动农产品品牌打造与培育。支持参加各种会展活动,宣传促销活动等,组织开展电商技能竞赛、直播带货比赛等竞赛活动,提升巫山产品知名度,提升电商交易量。

4.支持开展脆李飞机直航,提高脆李流通时效,保质增收。制定奖补政策,实施农产品上行物流补贴,鼓励农产品上行,促进线上销售,助力乡村振兴。

300

50

250

支持“巫山好礼”品牌宣传推广;支持开设巫山好礼O2O实体体验店,组织各种会展活动宣传推广巫山好礼。支持开展“巫山烤鱼”电商品牌策划、推广,促进巫山烤鱼及衍生品线上销售;开展电商技能竞赛、直播带货比赛等竞赛活动;支持巫山脆李直航,提高物流时效。

支持开展网货基地打造工程,网货基地应具有仓储设施(冻库)、运输车辆、分拣场地,包装耗材等,能够开展农产品分选及包装等初加工。统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标识。

160

160



围绕特色农特产品,建设具有预冷、冷藏、初加工、仓储、分拣、配送、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产地集配中心,统一“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标识;产地集配中心生产销售产品需电商化处理,使用“巫山好礼”区域公共品牌,须入驻全国性电商平台或自建电商销售平台,具有网销实绩。

140


140

在主产业区建设农产品电商集配中心,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合计



1500

429

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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