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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305/2024-00011
[ 主题分类 ]
土地政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办发〔2023〕49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2021—2035年)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12-18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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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巫山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

(2021—2035年)

前  言

重庆地处青藏高原与长江中下游平原过渡地带,涉及三峡库区、大巴山、武陵山、大娄山四个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肩负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等重要生态功能,是长江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关键区域。巫山县位于重庆东北部,渝鄂交界处,是重庆市面向长江中下游地区联系的重要节点,拥有“两江四山”的大山大水格局,作为扼守重庆市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对全市生态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发挥好全市重要生态屏障作用,维护好长江水生态安全,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区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2〕161号)的要求,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巫山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充分衔接《重庆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35年)》《巫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巫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等相关规划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巫山县自然生态本底、生态系统现状及主要生态问题等内容,识别了“两带—四脉—二十二廊—多块”的生态安全格局,科学划分5个生态修复分区,聚焦5大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统筹部署5大重点工程、18个重点项目。

《规划》是巫山县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巫山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的总纲和空间指引,是争取各级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的依据。

第一章  规划基础与形势要求

第一节 地理条件与生态现状

一、自然地理条件

巫山县位于长江上游、重庆东北部,处三峡库区腹心,渝鄂交界处,素有“渝东北门户”之称。西与奉节县交界,西北与巫溪县接壤,南部和东部与湖北建始、巴东两县为邻,东北部毗邻神农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县辖区在北纬30°45ˊ—31°25ˊ,东经109°33ˊ—110°11ˊ之间,南北长80.3公里,东西宽61.2公里,全域国土面积2958平方公里,辖2个街道、11个镇、13个乡。

(一)地形地貌:南北高、中间低,以中低山为主

县内地形受巴雾河以北的大巴山山脉和以南的巫山山脉控制,地势南北高,中间低,县境北缘的太平山为最高点,海拔2691.8米,县境中部的培石江边的最低点海拔73.1米,相对高差达2618.7米。受山体自身的抬升和外界强烈的溶蚀、浸蚀相互作用,形成地形陡峻、岩溶发育、沟谷密布、峡谷幽深的以中低山为主少有丘陵平坝的地貌景观,由南到北相间分布着呈条带状的三个中山区、三个低山丘陵区。

三个侵蚀中山地貌区分别分布于北部的当阳乡至骡坪镇,中部的大溪乡至培石乡和庙宇镇至邓家土家族乡这三个地段,以岩溶地貌为主,次为流水地貌。总面积1702.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57.57%。

三个低山丘陵区分别分布于南部庙宇镇到培石乡;中部大溪乡至三溪乡;北部双龙镇至龙溪镇三个地段,地势较缓呈波状起伏,山顶高程在400—1000米之间。以流水地貌为主,次为岩溶地貌。总面积925.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8.41%。

丘陵平坝区主要分布在庙宇镇、桥头溪、平南坝、龙雾坝及河流的宽谷地带,约占全县总面积的4.02%,面积为118.88平方公里,海拔在120—800米,多为河流沉积和山间盆地。

(二)气象、水文条件:雨量充沛,日照充足

巫山县地处亚热带湿润气候,雨量充沛,日照充足,雨热同季,四季分明。春季多低温阴雨和寒潮;夏季长,气温高,降水丰富常有暴雨,易诱发洪涝、滑坡灾害;秋季气温下降快,多阴雨;冬季短,气候温和少雨。

多年平均气温18.4℃,月平均最低气温7.1℃;月平均最高气温29.2℃,极端最低气温-6.9℃(1997年1月30日);极端最高气温41.8℃(1959年8月23日)。

多年平均降雨量1049.3毫米,年最大降雨量1356毫米,月最大降雨量445.9毫米(1979年9月),日最大降雨141.4毫米(1964年5月24日)。一年中降雨分布不均,主要降雨集中在5-9月,占全年降雨量的68.8%。

(三)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区域分布特征明显

地质构造。巫山县地处大巴山弧、川东褶带及川鄂湘黔隆起褶带结合部,地质构造复杂。褶皱构造为地质构造的主体,断裂构造少而规模小,节理裂隙发育。区域北部为大巴山弧,构造线走向近东西向,褶皱紧密,两翼不对称,北翼倾角一般22°左右,南翼倾角30—45°,局部有倒转现象。次级构造主要有大昌、水口向斜、马渡河背斜等。西北部为大巴山弧、川东褶带东延部分及川鄂湘黔隆起褶带结合,褶皱南翼倾角34—57°,北翼倾角24—42°,次级构造主要有巴雾河向斜等。中部和南部属川鄂湘黔隆起褶带,为新华夏系弧形构造,在东北部与大巴山弧交接,构造线总体为北东向,褶皱南翼倾角10—74°,北翼倾角24—85°,局部岩层倒转,主要次级构造有七曜山背斜、巫山向斜、横石溪背斜、官渡向斜和抱龙背斜等。

地层岩性。区域地层属扬子地层区,包括四川盆地分区和大巴山分区。中生界地层广为分布,古生界地层分布在中部建平和南部抱龙等局部地段。岩性区域分布特征明显,中山地貌区集中分布三迭系嘉陵江组的碳酸盐岩夹碎屑岩,低山丘陵区大面积分布三迭系巴东组的碎屑岩。新生界第四系零星分布,主要在巫峡镇、大昌镇、福田镇、官渡镇等山间盆地底部,以冲积、冲洪积地层为主,在低山丘陵区山体斜坡以及沟谷坡脚地段普遍分布崩积、坡积、残积地层。

(四)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少,分布零散

永久基本农田总量。巫山县基期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91.6平方公里,占全县幅员面积的9.87%。从巫山县耕地面积变化趋势,保障城镇化建设正常发展,满足居民生活口粮需要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规划至2035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36.82平方公里,占全县幅员面积的8.02%。

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特征。巫山县内永久基本农田较为分散,全县26个乡镇(街道)均有永久基本农田分布。被2条山脉分割,形成三个集中区域,分别是官渡—铜鼓—庙宇镇区域,大昌—福田区域,三溪—骡坪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较大的主要有官渡镇、庙宇镇和大昌镇等,笃坪乡、福田镇、铜鼓镇、双龙镇、三溪乡、骡坪镇次之,剩余17个乡镇(街道)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较少。

(五)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大,主要分布于四大山体屏障

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情况。巫山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方案面积1100.59平方公里,占全县幅员面积的37.26%,主要分布在大巴山、七曜山、巫山构成的山体屏障以及大昌湖国家级湿地公园。

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巫山县的自然保护地包含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市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市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巫山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自然公园(重庆小三峡国家森林公园、重庆巫山大昌湖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市级自然公园(重庆巫山梨子坪市级森林公园、重庆巫山神女市级地质公园)。

二、自然资

独特的地质构造和自然地理条件,造就了巫山县山环水绕、江峡相拥的山水脉络和丰富的自然资源。

(一)山体资源:四大山体屏障,若干景观山体

巫山县山体资源丰富,有大巴山、七曜山(由长江两岸2条主要山脊线构成)、巫山三大山脉交汇于巫山县境内,是县域内主要山体屏障。县内有朗子山、报丰马家岩山、桃子山、羊耳山、向狮岭、外山、紫阳台、千子庙红叶山、南陵山等9座自然景观综合山体。

(二)河流资源:一干、八骨、十五支

巫山县境内水系发达,大型河流密布,河流、溪涧切割深,落差大,呈枝状分布。县域内河流众多,统属长江水系,分长江、大宁河、福田河、大溪河、官渡河、抱龙河、三溪河、马渡河、小溪河、平定河、洋溪河、后溪河等12个流域。流域面积大于等于50平方公里的河流形成了“一干、八骨、十五支”的江河格局。一干:长江干流;八骨:长江的8条一级支流,即大宁河、大溪河、官渡河、抱龙河、小溪河、三溪河、横石溪、下马沟;十五支:长江干流12条二级支流和3条三级支流,即洋溪河、马渡河、清水河、大溪河(抱龙镇)、楚阳河、龙洞河、庙宇河、福田河、长溪河、锅厂河、溪沟、龙雾河、芹菜河、后溪河、大洞河。

(三)林地资源:林地分布广阔,森林资源总量丰富

巫山县分布广阔,主要呈带状分布贯穿全境。巫山县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2%,总量规模与地理过渡地带特征吻合,总体以乔木林为主。全县林地资源2213.8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74.95%,林地资源十分丰富。在空间分布上,林地整体分布较为均匀。北部的大巴山、中部的七曜山以及南部的巫山均分布有大量林地。除龙门街道和高唐街道外,巫山县其余乡镇(街道)的林地占有率均超过60%,其中平河乡、当阳乡、竹贤乡、金坪乡、官阳镇、建平乡、邓家土家族乡林地占有率皆超过80%,林地占有率较高区域集中在东北部。

(四)耕地资源:总量较少,集中于西北部和西南部

根据巫山县2020年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全县耕地资源较为稀缺,耕地净面积仅有389.76平方公里,仅占全县总面积的13.19%。其中水田面积2118.09公顷,占全县净耕地总面积0.05%;旱地面积36857.58公顷,占全县耕地总面积99.95%。在空间分布上,县域内耕地资源集中于西北部和西南部,中部耕地资源相对较少。

(五)库(湖)资源:分布不均,以小型水库为主

全县共建成有供水任务的水库16座,在建水库2座,总库容3894.49万立方米。其中:中型水库2座,为中咀坡水库、中硐桥水库工程(在建),总库容2634万立方米;小(一)型水库5座,为燎原水库、水磨水库、三关水库、千丈岩水库、朝阳坪水库(在建),总库容913.8万立方米;小(二)型水库11座,为丰洞水库、双凤水库、岩口字子水库、八一水库、金鸡沟水库、钱家水库、新花水库、镇兴水库、新华水库、报丰水库、新阳水库,总库容336.69立方米。在空间分布上,主要集中于以下8个乡镇(街道)。福田镇和庙宇镇各有4座水库,官渡镇有3座水库,双龙镇和巫峡镇各有2座水库,竹贤乡、红椿土家族乡和平河乡各有1座水库,剩余18个乡镇(街道)均无水库资源。

以长江干流等河流型水源地为重点,巫山县共划定37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均满足Ⅲ类水质功能标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条例,进行保护和利用。

(六)湿地资源:主要分布于长江和大宁河周边

巫山县有两个湿地公园,一是重庆巫山大昌湖国家级湿地公园,二是重庆巫山小三峡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全县湿地面积744.24公顷,占比0.25%。按照地类划分:内陆滩涂615.52公顷,沼泽草地128.72公顷;按权属性质划分:国有湿地631.92公顷,集体湿地112.32公顷,国有湿地占比84.91%。

空间分布上,湿地资源主要集中分布于长江和大宁河周边。长江沿岸湿地面积304.74公顷,大宁河沿岸湿地面积262.04公顷,大洞河、官渡河、洋溪河、长溪河、抱龙河、马渡河等河流零散分布湿地约44.02公顷;县域范围内水库周边湿地较少,仅有朝阳坪水库、金鸡沟水库、中硐桥水库周边存在湿地约4.72公顷;另有五里坡林场内拥有128.72公顷沼泽草地。

(七)草地资源:数量较少,零散分布

根据巫山县2020年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全县草地面积435.28公顷,占全县总面积0.15%,全部为其他草地。按权属性质划分:国有草地217.69公顷,集体草地217.59公顷,国有草地占比50.01%。

空间分布上,草地资源分布特征较为分散,零散分布于县域范围内各乡镇(街道)。当阳乡和平河乡是县域内草地资源最集中区域,有草地230.33公顷,占全县草地面积52.91%。其余各乡镇(街道)的草地资源都较为稀缺,均小于40公顷,金坪乡、福田镇等16个乡镇(街道)的草地资源均不足10公顷,草地资源稀缺严重。

(八)生物多样性:动植物种类繁多,生物多样性丰富

巫山县植被丰富,水平地带植被类型为常绿阔叶林。因其地域辽阔,相对高差大,境内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组成复杂,植被类型呈明显垂直带结构。全县共有野生植物190科796属1965种以上。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7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15种。巫山县国家保护动物主要有金丝猴、鬣羚、牛羚、白唇鹿、鸳鸯、大鲵等,有各种鸟类100余种,有豺、狼、熊、野猪、鹿等走兽50余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39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5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4种;市级保护动物24种。

三、生态系统综合评价

(一)生态系统现状

1.自然生态系统:规模大,森林生态系统占主导

县域内自然生态系统占有主导优势,面积2311.8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78.26%。森林生态系统是最主要的生态系统类型,面积1887.1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3.89%;灌丛生态系统面积326.7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1.06%;湿地、草地、其他生态系统规模相对较少,合计97.95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31%。

在空间分布上,东北部的平河乡、当阳乡、竹贤乡、金坪乡自然生态系统占比均超过85%,其森林生态系统、灌丛生态系统相当丰富。森林生态系统最丰富的为当阳乡、竹贤乡、金坪乡、平河乡,占比均超过80%;灌丛生态系统最丰富的为巫峡镇、龙门街道、两坪乡、大溪乡和培石乡,占比均在20%—24%之间;草地生态系统资源较少,仅有当阳乡占比超过1%;湿地生态系统集中于大宁河和长江周边的龙门街道、高唐街道、大溪乡和巫峡镇,占比均超过10%;其他生态系统占比为全县最少,有邓家土家族乡、当阳乡、官阳镇、两坪乡和龙溪镇超过1%。

2.人工生态系统:规模小,集中分布于高唐街道

人工生态系统总体规模为642.0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1.74%。其中,农田生态系统面积522.38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7.69%;城镇生态系统面积119.7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4.05%。

在空间分布上,人工生态系统主要集中于长江与大宁河交界处的高唐街道,占比达到67.18%,剩余的龙门街道、铜鼓镇、庙宇镇等25个乡镇(街道)中人工生态系统较少,占比最高的龙门街道也仅有27.53%。城镇生态系统高唐街道最为集中,占比达到59.62%,龙门街道占比达到21.86%,其余乡镇(街道)城镇生态系统占比都低于6%;农田生态系统主要集中于西南部的庙宇镇、铜鼓镇、曲尺乡、大溪乡和官渡镇,另有福田镇、笃坪乡、大昌镇等乡镇(街道)占比均超过20%。

3.生态系统演替特征:自然生态系统增加,人工生态系统减少

县内生态系统整体呈现出自然生态系统增加、人工生态系统减少的趋势,零散分布于各个乡镇。人工生态系统由2015年的779.78平方公里减少到2020年的642.08平方公里。受城镇建设和耕地撂荒等原因的影响,农田生态系统减少143.99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官渡镇、福田镇、大昌镇、庙宇镇等乡镇;城镇生态系统随着近年来城市开发建设,面积由2015年113.41平方公里增长到2020年119.70平方公里。随着人工生态系统减少,自然生态系统相应增加137.70平方公里。其中,森林生态系统面积增加394.60平方公里,湿地生态系统增加2.17平方公里,灌丛生态系统减少11.21平方公里,草地生态系统减少242.48平方公里,其他生态系统减少5.38平方公里。

(二)生态系统评价

1.生态系统退化评价

基于生态系统退化评价分析,巫山县生态系统整体退化特征不明显,仅有少部分区域存在生态退化现象。全县极重度退化、重度退化、中度退化、轻度退化和未退化面积占比依次为1.18%、3.99%、1.46%、4.60%、88.77%。空间分布上,巫山县生态系统未退化及轻度退化区域在各乡镇(街道)分布最多,占比均在90%以上;中度退化区域在各乡镇(街道)分布比较均匀,占比较少;重度退化以上区域则主要集中分布在大昌镇、三溪乡、巫峡镇、双龙镇等。

2.生态系统恢复力评价

基于生态系统恢复力评价,巫山县生态恢复力整体表现为较好,生态系统恢复力高和较高区域面积占比75.06%,恢复力中等区域面积占比11.03%,恢复力处于低和较低等级区域面积占比13.91%。空间分布上,生态系统恢复力低和较低区域主要分布在巫山县中心片区的巫峡镇、官渡镇、南部的庙宇镇和西北部的大昌镇;生态系统恢复力较好的区域主要分布于北部的当阳乡、平河乡、竹贤乡等;生态系统恢复力中等区域分布比较均匀,其中高唐街道分布居多。

3.生态系统敏感性评价

基于生态系统敏感性评价,巫山县生态系统极敏感和高度敏感区域面积占比16.15%,中度敏感区域面积占比28.7%、轻度敏感和不敏感区域面积占比55.15%。空间分布上,生态系统敏感性较高的区域主要呈带状分布于巫山、大巴山等山脉,从行政区划上看,主要分布在当阳乡、平河乡中部、抱龙镇东部等地,该区域具有海拔高差大、植被丰富以及喀斯特地貌特征显著等共同点。中度敏感区分布范围较广,尤以平河乡为主,其生态系统中度敏感区域为全县最广。较不敏感区域主要分布于大昌镇、官渡镇等乡镇。

4.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巫山县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较为显著,四大山体屏障内生态服务功能明显较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与重要区域面积占比66.31%,中等区域面积占比22.40%,较低和低等区域面积占比11.29%。空间分布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较为重要的区域分布较广,主要以团状或带状分布,主要位于平河乡、官渡镇、大昌镇、当阳乡等乡镇,整体来看长江以北功能重要的区域大于长江以南,福田镇南部、巫峡镇东部以及龙门街道、高唐街道等建成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相对较低。

第二节 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成效

近年来,巫山县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深入开展了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灾害治理、林地提质改造、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巫山县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品质不断提高。

生态修复工作全面加强。扎实推进历史遗留及关闭矿山生态修复,2020年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89.57公顷。“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183.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79.5平方公里。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096平方公里。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国土绿化营造林总面积完成72万亩,其中创面修复1400亩。全县森林面积258.8万亩,森林蓄积总量615万立方米,生态修复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提升。通过林长制试点工作,开展植树造林等行动,全县森林覆盖率67.6%,城市建成县绿地率38.24%以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提升。通过全面落实河长制,持续实施“碧水行动”,长江干流巫山段断面水质稳定到国家Ⅱ类,县境内主要支流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达国家Ⅱ类。全县3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质单项排名居全市前三。通过实施化肥农药减量使用行动,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等污染防治工程,面源污染得到有效管控。

生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42座,实现区域建制乡镇(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高唐组团生活污水处理率95.8%,乡镇(街道)建成县生活污水处理率85.1%。扩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130万立方米,建成投用江南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其配套渗滤液处理站,新建长江清漂垃圾收集转运中心,实施了56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构建了“户集—村收—乡镇(街道)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置模式,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升至95%。

第三节 国土空间生态问题

一、系统性问题

(一)水土流失特征显著,水土保持功能受损

巫山县属于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类型以土地利用开发建设为主,其主要侵蚀形式为面状侵蚀、冲沟侵蚀、切沟侵蚀。水土流失强度以轻、中度流失为主,整体空间分布呈现块状不连续分布。区域分布总体特征呈现水土流失面积与强度由西南向东北呈下降的趋势,局部区域自西向东沿长江两岸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如大溪乡、两坪乡、巫峡镇等。近年来巫山县大力发展脆李、柑橘等经果林产业,但因缺乏系统合理的开发措施,大面积种植造成的地表扰动加剧了水土流失,人为造成的局部水土流失现象依然突出。全县25°以上的坡耕地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8.97%,水土流失较严重地区与坡耕地在空间上具有较高的一致性。

(二)石漠化区域范围广,生态治理需求显著

巫山县是重庆市渝东北三峡库区腹心区及贫困山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区的典型代表之一,而自然因素是巫山县石漠化形成的基础条件。巫山县具有典型的岭谷地貌,地势陡峭、岩溶发育、沟谷密布、峡谷幽深,岩溶地区广泛分布的碳酸盐岩具有易淋溶、成土慢的特点,是石漠化形成的物质基础。山高坡陡,气候温暖、雨水丰沛而集中,为石漠化形成提供了侵蚀动力和溶蚀条件。根据巫山县“双评价”和石漠化监测数据,巫山石漠化面积约800平方公里,石漠化及潜在石漠化区域主要分布在巫峡镇、抱龙镇、三溪乡、曲尺乡等乡镇,导致土地承载能力大幅降低,区域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功能、截蓄降水的功能、调节径流的功能都大幅度下降,造成水土流失、泥沙淤积,威胁长江生态安全。

二、生态质量问题

(一)森林质量总体不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有待加强

全县林地数量较多,但整体质量不高,残次林、低质低效林较多,乔木林中的幼中龄林占林地面积达到85.92%,林地生产力不高,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较为脆弱,森林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全县乔木林平均单位蓄积40.5立方米/公顷,单位蓄积量较低。人工林多以柏木为主,树种单一,郁闭度低,大部分林分没有形成乔、灌、草复层群落系统,林下植被稀疏,郁闭度低,山地森林生态系统的自然度和丰富度偏低,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差。

(二)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较多,影响区域生态环境

巫山县内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数量众多,全县共有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数量293个,总面积215.93公顷,26个乡镇(街道)中有22个乡镇(街道)分布有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分布较为零散,其中龙溪镇、福田镇、骡坪镇等乡镇(街道)为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分布的主要区域。部分矿山关停后,土地被损毁,土壤层和植被被破坏,无法自我恢复,且并未展开系统性恢复治理,严重减弱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降低水源涵养能力,导致矿山区域发生滑坡、崩塌,造成水土流失等,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修复任务较重。

(三)水环境整体较好,局部岸线有待优化

2020年长江巫山段培石断面水质类别符合Ⅰ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大宁河、抱龙河、大溪河等河流中的15个监测断面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整体水环境较好。但仍旧存在局部水环境岸线待优化等问题,官渡河、大溪河、抱龙河、三溪河、小溪河、横石溪等流域仍旧存在河道沿线垃圾堆积,污水排放超标,农用化肥、农用塑料薄膜平均使用量较高而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威胁长江水质。

(四)坡耕地占比较高,集约利用水平较低

巫山县耕地资源较少,且旱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4.86%,水田稀少;坡耕地面积112.91平方公里,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8.97%,坡耕地占比较高,耕作条件较差。随着城镇化进展,农村劳动力流失,耕地撂荒较多,撂荒耕地面积23.31平方公里;耕地主要分布福田—大昌、庙宇—铜鼓—官渡等槽谷地区;全县耕地整体质量较低,优质耕地较少,耕地质量等别主要集中在9—12等,占耕地总面积的94.20%。综上,巫山县耕地破碎化严重,耕地质量及耕作条件均较差。

(五)城镇生态空间不足,零星绿地欠缺打造

县内公园绿地集中布局于高唐街道,零星分布于龙门街道、两坪乡、庙宇镇、曲尺乡和巫峡镇。县城内部山地公园、山地绿道、生态廊道等城区绿色公共空间的连接度较差,整体生态空间不足。部分“边坡堡坎崖壁”待绿化美化,绿地利用率需进一步提高,城区内部生态廊道有待连通。

第二章  规划总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的位置,以提高生态系统质量为核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立足巫山县的生态资源现状,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重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推进形成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促进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为重庆市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奠定坚实生态基础。

第二节 规划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运用生态系统性理论,由事后修复向事前保护转变,由工程措施修复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自我恢复能力,辅以必要的人工修复措施,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新的破坏。

坚持统筹兼顾,加强衔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地上地下、山上山下、岸上岸下、上游下游的系统性,妥善处理保护和发展、整体和重点、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推进形成生态保护修复新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立足巫山县自然地理格局、生态系统状况和主体功能定位,聚焦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地及重点物种种群栖息地等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实施适度适宜的生态修复治理。

坚持多规合一,合理布局。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应与国家、流域及区域相关规划相衔接,顺应国家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加强各部门工作的沟通协调,实现保护与修复、生态与景观统筹,各措施融合发展,合理规划布局。

坚持创新机制,协同推进。深化生态保护修复领域改革,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创新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组织、实施、考核、激励等机制和适应性生态管理模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修复体系,探索多渠道、多元化的融资模式,形成长效的实施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协调联动的推进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协同推进、务实有效的管理格局。

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期限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巫山县行政辖区的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2958平方公里。涉及2个街道(高唐街道、龙门街道),11个镇(巫峡镇、大昌镇、官渡镇、骡坪镇、庙宇镇、福田镇、抱龙镇、官阳镇、双龙镇、龙溪镇、铜鼓镇),13个乡(两坪乡、曲尺乡、建平乡、大溪乡、金坪乡、平河乡、当阳乡、三溪乡、培石乡、竹贤乡、笃坪乡、红椿土家族乡、邓家土家族乡)。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

第四节 规划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三峡库区生态提升,塑造山水林田湖坝交织、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营造现代宜居、绿色养生、休闲旅游的生活空间,创造集约高效、产城景融合、农文旅互动的生产空间,着力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充分打造“一江碧水、两岸青山、三峡红叶、四季云雨”的巫山名片。

到2025年,持续推进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有效实施,突出的生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系统品质不断提高。持续稳定推进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建设高品质山水港湾旅游新城。

到2035年,全县生态系统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全面提升,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形成更加牢固的生态安全格局。人居环境品质不断优化,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

表2-1 规划目标体系表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现状

2025年

目标值

2035年

目标值

属性

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

平方公里

1096

1100.59

1100.59

约束性

森林覆盖率

%

67.6

68

68

约束性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约束性

天然林保有量

万公顷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森林蓄积量

万立方米

615

665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约束性

自然岸线保有率

%

87.55

87

87

预期性

水土流失率

%

39.83

27.8

13.21

预期性

河湖水面率

%

2.98

3

3

预期性

生态修复

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

公顷

89.57

[98.65]

[215.93]

约束性

新增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

100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预期性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平方公里

——

200

394.4

预期性

第三章  总体布局

第一节 生态安全格局

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识别了以长江、大宁河和大巴山、巫山、七曜山为主体,以长江一、二级支流为主脉,以其他重要山体、中小型水库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为节点,通过河流水系绿廊相连接的“两带—四脉—二十二廊—多块”县域生态安全格局。

两带:即长江、大宁河组成的生态涵养带。发挥两带的水源涵养功能,优化沿岸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好生态岸线、生活岸线和生产岸线的关系,加强消落区的生态修复治理,沿岸划定生态培育带,开展沿岸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建设,清理废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工业和耕地有序退出。

四脉:即大巴山、巫山、七曜山(由长江两岸2条主要山脊线构成)4条山脉组成的生态屏障。北部大巴山生态屏障和南部巫山生态屏障重点发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功能,保护峡、谷、峰等特色景观。

二十二廊:包括大溪河、官渡河等7条长江一级支流和15条二三级支流构成的22条生态廊道。

多块:包括大昌湖重要湿地,中小型水库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版块,形成县域生态斑块共同发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

第二节 生态保护修复分区

以地形地貌、流域分区等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以“两带—四脉—二十二廊—多块”的生态安全格局为指导,系统考虑区域自然地理特征的相似性和一致性,衔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要素,根据主导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类型,将巫山县国土空间划分为大巴山生态屏障区、大宁河生态涵养区、长江生态廊道提升区、巫山—七曜山生态屏障区、清水河—抱龙河生态协调区等生态修复分区。

一、大巴山生态屏障区

位于巫山县东北部,涉及大昌镇、官阳镇、骡坪镇、平河乡、当阳乡、竹贤乡,总面积593.69平方公里。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区域、珍稀动植物基因资源的保护地,承担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功能。

(一)自然生态状况

区域内河流资源丰富,包含锅厂河、后溪河、平定河、芹菜河、洋溪河等多条支流,地表径流丰富。区域内的大巴山山脉与多条河流相连,有效连通多条生态廊道,搭建贯通的生态网络体系。该区域涵盖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内植被丰富,森林覆盖率较高,其中平河乡是全县林地资源最为丰富的区域,林地面积达174.67平方公里,林地面积占该乡总面积的90.64%。区域内动植物资源丰富,分布崖柏,红豆杉、珙桐、银杏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以及豹、云豹、黑麂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生态本底条件较好。

(二)主要生态问题

1.水土流失面积达39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后溪河、平定河、洋溪河等河流沿岸,易淤积河道。

2.官渡镇、平河乡等局部区域存在石漠化现象,使得储水能力弱,生态系统生产能力下降,质量降低,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林地空间由于自然灾害易遭到破坏,且林木树种单一,易使林木病虫害扩散,森林水源涵养功能不强。

(三)保护修复方向

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筑牢绿色生态屏障为导向,立足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发挥大巴山的生态屏障作用。以自然生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加强石漠化和水土流失防治,实施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恢复退化的自然植被,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提升大巴山水源涵养功能,构建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屏障。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上,以森林抚育、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防治为主攻方向,进行系统性的生态修复。利用森林、峡谷等自然资源,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峡谷观光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实现该区域的生态价值。

二、大宁河生态涵养区

本区域位于巫山县西北部,涉及巫峡镇、大昌镇、福田镇、龙溪镇、双龙镇、官阳镇、平河乡,总面积463.17平方公里。该区域是大宁河生态人文带核心资源要素的主要聚集区域,以龙溪古镇为核心,涵盖多种文化旅游资源,是巫山县重要的休闲协调区,现代特色农业发展区,承担着农产品供给、人居保障、水源涵养等重要生态功能。

(一)自然生态状况

区域内主要包含大宁河、长溪河、福田河、龙雾河、马渡河等河流,大宁河为长江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大巴山东段南麓巫溪县与城口县交界的光头山一带,发挥着重要的生态涵养功能。该区域水库资源丰富,共有中硐桥水库、钱家水库、燎原水库等6座水库,对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产生活有着重大影响,能有效起到防洪、供水、农业灌溉、改善民生以及提高生态效益的作用。湿地资源丰富,分布有大昌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区内特色农业发展较好,分布着柑橘产业园。

(二)主要生态问题

1.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共有107处,占地面积66.94公顷,主要分布在龙溪镇和福田镇,导致土地损毁,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湿地的截污净化能力较弱,生态系统质量有待提升。

3.河岸生态用地被不同程度侵占,河流岸线抗冲刷能力薄弱,稳定性差。

4.散居居民点污水管网不完善,农业生产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威胁区域水生态安全。

(三)保护修复方向

以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建设生态涵养区为导向。重点对关停的矿山和水土流失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利用自然恢复加人工干预的方式,全面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修复进程,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减少土地压占,恢复矿山自然生态功能,加强植树造林,减少水土流失,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推进区域内湿地保护修复,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加强湿地生态缓冲带建设,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大力开展河道清淤及垃圾清理,清理污染源,提高河流水质,改善河道景观环境。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升居民的环保意识,加强养殖污染整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障区域河流稳定达到水质标准。牢固河流岸线,增强河道的防洪能力和稳定性。加大耕地整治力度,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以柑橘产业园项目为核心抓手,实现乡村休闲产业与农业加工产业的协同发展。

三、长江生态廊道提升区

本区域位于巫山县中部,长江以北区域,涉及高唐街道、龙门街道、巫峡镇、双龙镇、骡坪镇、两坪乡、曲尺乡等12个乡镇(街道),总面积723.86平方公里。涵盖长江及多条支流,发挥着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镇发展水平逐渐加强,该区域是巫山县城乡发展的重点地区,主要承担人居保障生态服务功能。

(一)自然生态状况

区域内河流水系发达,分布长江、大宁河、溪沟、横石溪、三溪河、太阳河、龙洞河、楚阳河、下马沟、后溪河、锅厂河等11条河流,长江流域流经该区域,发挥着重要的水源涵养功能。区域内有两座小型水库,能有效起到灌溉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区域内分布重庆巫山梨子坪市级森林自然公园,以及龙凤山、石柱山等自然景观综合山体。

(二)主要生态问题

1.水土流失敏感性较高,呈带状集中分布在长江沿岸和东部区域。

2.部分河段滨水环境较差,生态及景观功能退化,极大破坏水生生物的生活环境。

3.部分河道存在淤堵,消落带遭到破坏。

4.城镇绿地面积普遍较少,人均公园绿地不足,城乡生态宜居度不高,难以适应居民对优美生态宜居环境、亲水休闲空间的需求。

(三)保护修复方向

以协同推进岸线治理和生态景观品质提升,维护长江水生态安全,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廊道为导向。强化对长江干流及大宁河、三溪河等主要支流水系脉络的保护,提升河流水质,修复受损岸线。开展河道清淤、消落带湿地修复、植被缓冲带建设、水面漂浮物及有害水生植物清除等生态工程,全面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强化水土保持能力建设,有利于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加强城镇生态系统建设,合理利用低效用地,以植树造林为主,乔、灌、花、草有机搭配,优化绿地空间布局,增加公园绿地等绿色基础设施,促进生态用地可持续利用,构建城郊一体化的生态绿化体系。依托交通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推动三峡云端康养度假区建设,提高人居环境品质,打造长江沿线乡村旅游示范区。

四、巫山七曜山生态屏障区

本区域位于巫山县中部偏南区域,涉及庙宇镇、抱龙镇、官渡镇、红椿土家族乡、邓家土家族乡、巫峡镇等15个乡镇(街道),总面积640.47平方公里。区域内涵盖长江干流、横石溪、抱龙河等河流,生物多样性丰富,是生态功能维护的重要保障区域,承担着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

(一)自然生态状况

区域内生态基底较好,分布着巫山和七曜山两座大型平行山体,以及重庆巫山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重庆巫山神女市级地质自然公园,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种类繁多。河流资源丰富,分布长江、横石溪、抱龙河、官渡河、大溪河、小溪河、大洞河等7条河流,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长江自西向东流经该区域,沿岸湿地资源丰富,是三峡库区水源涵养重要区。

(二)主要生态问题

1.存在因矿山开采导致的地表塌陷、土地质量下降以及生态景观破坏等问题,仍需加大整治力度。

2.森林质量整体不高,易发生病虫害,生物的生存空间面临威胁,树种单一也导致长江沿岸景观功能价值未充分体现。

3.部分河道存在被侵占,河流生态连通性降低。

4.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网不完善,导致水土受到污染,破坏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三)保护修复方向

以保持自然山体形态,持续发挥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筑牢绿色生态协调屏障为导向。保护巫山、七曜山二条平行山脉,通过森林抚育、树种结构调整、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措施,逐步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与分布格局,协同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强化山体屏障,增强土壤的水土保持能力和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改善生物生存环境。针对水源污染等问题,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修缮污水主干管,开展重点片区污水治理工作。对长江沿岸进行生态修复改善,巩固堤坝,植树造林,改善水土流失现状,并将生态修复与景观提升有机结合,突出长江沿岸景观功能价值。增强土壤的水土保持能力,适度发展其休闲游憩和避暑度假功能。

五、清水河抱龙河生态协调区

本区域位于巫山县的巫山山脉以北,七曜山山脉以南地区,涉及庙宇镇、抱龙镇、官渡镇、铜鼓镇、红椿土家族乡、建平乡、培石乡、笃坪乡、邓家土家族乡,总面积532.71平方公里。是农业生产集中区和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区,承担农产品供给、人居保障等重要功能。

(一)自然生态状况

区域内河流水库资源丰富,分布小溪河、抱龙河、官渡河、清水河、庙宇河等5条河流,新花水库、镇兴水库、新华水库等7座小型水库,水资源丰富。农业产业基础较好,形成了脆李、柑橘、中药材、烤烟、干果等产业群。区域内矿山数量较多,矿产资源较为丰富集中,主要分布在抱龙镇、笃坪乡和邓家土家族乡等乡镇(街道)。

(二)主要生态问题

一是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数量较多,损毁土地,破坏了区域内植被的连续性和地表土壤质量;二是多条河流存在着“三乱问题”,表现为涉河项目开发建设利用等活动侵占河道岸线、污水处理厂管网不完善、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低等问题;三是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导致面源污染严重侵害水土;四是水土流失敏感性较强,区域内的耕地质量偏低,集中连片程度较低。

(三)保护修复方向

以强化耕地保护,保障绿色产业转型发展,协调区域生态环境为导向。提升河流的防洪抗灾能力,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最大程度控制水土流失、水体污染等风险,提升河流的水源涵养功能。加强对抱龙河、官渡河等局部河道两岸的压占清理,严格按照城市蓝线规划管理和水域岸线管控,全面清退破坏水生态的生产活动和构筑物,持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强流域岸线生态修复,强化流域周边生活污水、生产废料的处理,完善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河流污水处理厂管网,营造良好的生态河流景观。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推进现存矿山转型发展,建成巫山绿色矿山示范片区。实施系统性生态修复工程,协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土壤肥力和生态健康,促进耕地可持续利用,增强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土保持功能。依托自然资源,适度发展康养和乡村旅游产业,加强绿色产业转型发展,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第四章  规划策略及主要任务

第一节 开展山体生态保护修复,筑牢四山生态屏障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屏障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空间和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格局。完善自然保护地监测监管系统,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对特有水稻品种等农作物资源,庙党、太白贝母、淫羊藿、天麻等中药遗传资源,红豆杉、水杉、珙桐等观赏植物资源,加强遗传资源多样性保护;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

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提升生态质量

聚焦福田镇、邓家土家族乡等区域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问题,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改善矿区周边生态状况,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优化绿色矿山建设内容,探索不同类型矿山绿色开发新模式,深化废弃矿山综合整治,消除矿山边坡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减少水土流失,提高矿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构建较为完善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管理的体制机制,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禁止开采耕地砖瓦粘土以及对环境可能产生严重破坏且不可恢复的矿产,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在三溪、笃坪区域入驻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集中区。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条件和要求,推进绿色开采开发、矿地和谐的发展模式,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构建绿色矿业发展的共同责任机制和长效机制。

三、整治山体景观风貌,提高生态产品供给

依山就势,扩充绿量,使城市与山体林地融为一体。保护山体现有森林植被,积极开展退化林修复、林相改造,提升森林质量。以“宜林则林、宜果则果”为原则,科学布局“空间+纬度”生态保护措施,培育红叶景观林、生态林和经果林等林种,形成了低山带柑橘、中山带巫山脆李、高山带生态保护林的三带绿化效果,使“一江碧水、层林叠翠、四季花漾、瓜果飘香”的自然美景与独特的江城江村、山镇山居风貌融为一体,发展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提高生态价值,实现增绿与增收双赢。

第二节 强化水域岸线管控,营造河岸生态景观

一、加强水域自然岸线管控,恢复河流自然形态

严禁破坏库区生态系统及影响库岸稳定的开发行为。持续开展长江“禁渔”,严格管控“采砂”。严格涉河项目审批,依法整治违规占用岸线项目。严禁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坚决杜绝在尾矿库下游1公里内新建生产生活设施。推进水域自然岸线的保护利用,因地制宜恢复消落带植被景观,改善消落区生态环境。

二、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河流水质

整治官渡河、抱龙河、小溪河等河流水系,大力开展河道疏浚,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控制周边水产养殖污染,清理河道及河岸垃圾,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大污水处理力度,提升河流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大溪河、官渡河、抱龙河等河流岸线的巩固,增强山洪沟防洪能力,以及岸线的抗冲刷能力和稳定性。严格管控消落区违规使用或占用,清理河道两侧影响水源保护的设施和活动,因地制宜恢复消落带植被景观,改善消落区生态环境。

三、加强湖库湿地保护修复,保障用水安全

对县域内大昌湖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进行划线保护,加强滨水空间利用,有效保护消落区生物多样性,减缓水土流失,增强了湿地生态功能,生态系统和动植物栖息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加强中硐桥水库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水域水生态构建,强化湖库水质安全维护,发挥防洪、灌溉、供水等功能,改善水质环境。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期开展湖库体检跟踪质量监测,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高土壤保持能力

继续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加强对长江、马渡河、庙宇河、平定河等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科学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坡耕地、侵蚀沟及荒地综合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预防水土流失。加强对脆李、柑橘等经果林产业的系统性监管,降低大面积种植对地表的扰动,减少人为水土流失,提升水土保持能力。

第三节 提升林地质量,发挥林地生态服务价值

一、开展林地分级管控,保障林地数量

落实巫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林地保护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大巴山、七曜山、巫山等山体范围内林地分级管理,划定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4个保护等级,根据林地的保护等级,分级制定相应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措施。严格保护林地,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严格保护国家生态公益林地,严禁非法占用、滥砍滥伐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增强水土保持与水源涵养功能。

二、优化林地结构,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功能

以大巴山山脉、七曜山山脉、巫山山脉、长江及大宁河沿线为重点区域,利用本土树种加强林木栽植,进行专业养护,逐步优化林地林龄、林种结构,恢复森林的丰度、郁闭度、群落及植物种类的多样性,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和封山育林,优化森林生态系统结构,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

第四节 培育大美田园,发展特色农业

一、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提升耕地质量

统筹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土地调查监测体系和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减少坡耕地种植,防治水土流失。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广农作物生产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减少化肥农药投入,通过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措施等方法治理土壤污染,改善农田土壤质量,提高农产品品质,发展特色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引导耕地集中分布,提升耕地利用率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建设生态良田,引导福田—大昌、庙宇—铜鼓—官渡等槽谷地区内破碎耕地集中连片分布,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减少优质耕地破碎化现象,提升农业生态功能,促进农业空间与生态、城镇空间协调布局。

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人居生活品质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更新升级,保护重点流域、湿地和良好湖库生态系统,推进农家乐、民宿、旅游景点等旅游集中区域的污水收集治理,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推进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易腐垃圾就近堆肥处理,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整治庭院环境,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面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第五节 强化城镇空间提升,塑造宜居生活环境

一、加强城镇绿地提质增效,提升城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划定并严守城市绿线,加强古树名木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充分利用城市拆违腾退地、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以及道路两旁等绿化空间,见缝插绿和垂直绿化,优化街区生态环境,逐步优化绿色空间格局,提高人居生活质量。加大城镇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完善公园体系和绿道网络,提升城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

二、加强城镇岸线综合治理,优化城市蓝绿网络

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雨污分流,改善城市道路排水,有效削减雨水径流,保护河流水系,提高连通性。加大自然岸线和生态岸线的保护修复力度,塑造连续滨水绿色空间和活力空间。打通生态薄弱点,建设组团绿色隔离带,实现蓝绿空间串联成网。

第五章  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第一节 林地提质增量重点工程

该重点工程主要布局于长江和大宁河干流沿岸以及北部区域,主要位于大宁河生态涵养区、大巴山生态屏障区和巫山—七曜山生态屏障区。以提升长江、大宁河沿岸森林数量与质量,丰富两岸森林层次结构,凸显四季自然变化,提高生态景观品位,建设成风景带、旅游带、经济带为主要目标。包含“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森林抚育等2个重点项目,以“宜林则林、宜果则果”为原则,着力加强林相改造与生态修复,主要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补植景观林,改善林分结构等内容。逐步在长江、大宁河巫山段两岸形成“一江碧水、层林叠翠、四季花漾、瓜果飘香”的绿色发展示范带,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森林康养等,实现增绿与增收双赢。

专栏1  林地提质增量重点工程

1.“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重点项目。涉及长江、大宁河沿岸区域。主要通过生态空间挖潜力补天窗、生产空间调结构还林草、生活空间增绿量添色彩,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森林抚育、国家储备林建设等,使自然生态资源得到严格保护,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生态屏障功能更加凸显。

2.森林抚育重点项目。涉及官阳镇、当阳乡、竹贤乡等区域。通过补植、灌溉、施肥、松土除草等幼林抚育工作,促进林木生长发育,以及对林木密度过大、分化严重、卫生条件较差的林分进行森林抚育。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木环境,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的水土保持功能。

第二节 重要山体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该重点工程主要布局于大巴山、七曜山、巫山等3座重要山体,涉及当阳乡、平河乡、官阳镇、竹贤乡等多个乡镇(街道),主要位于大巴山生态屏障区、巫山—七曜山生态屏障区和大宁河生态涵养区。主要针对局部林地质量偏低、林相单一,以及水土流失、石漠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等生态问题,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联通和拓展生态廊道,形成生态廊道网络体系。统筹开展山体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防治、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治理,恢复局部退化的生态环境,提升山体屏障。包含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七曜山生态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石漠化综合治理等4个重点项目。达到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山体屏障功能的目标。

专栏2  重要山体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1.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重点项目。涉及当阳乡、平河乡、官阳镇、竹贤乡等区域。主要加大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通过人工治理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有效联通和拓展生态廊道,形成生态廊道网络体系,保障生物栖息地,保护生物多样性。

2.七曜山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涉及庙宇镇等。主要开展山体综合整治,加强七曜山的综合治理,开展植被恢复和森林抚育等,提升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

3.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涉及红椿土家族乡、官渡镇、抱龙镇、邓家土家族乡、福田镇等区域。开展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加强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恢复受影响耕地、林地,恢复局部退化的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采取人工修复和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对废弃矿坑及周边影响区域的地质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改善生态环境,修复生态系统。

4.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涉及县域各乡镇(街道)。遵循自然规律和现实客观规律,以蓄水、保土、造林为中心,采取封育保护、自然恢复等措施,保护和建设林草植被,提高林草覆盖度和水源涵养能力。

第三节 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该重点工程主要布局于官渡河、大溪河等7条重要河流,涉及官渡镇、抱龙镇等多个乡镇(街道),主要位于长江生态廊道提升区、清水河—抱龙河生态协调区和大宁河生态涵养区。主要针对水质局部存在污染、河道岸线有待改善等问题,开展水岸线综合整治,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工作,清理河道沿线垃圾,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整治农业面源污染,解决局部水土流失问题,维护河流生态环境稳中向好;对水源地水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修复,提升湿地公园质量。包含岸线环境综合治理、抱龙河流域综合治理、中硐桥水库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集中水源地保护等7个重点项目。达到稳定水文环境、恢复生态平衡,保护水生物多样性,保障用水安全,提升生态品质的目的。

专栏3  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1.岸线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涉及官渡镇、庙宇镇、三溪乡、笃坪乡、邓家土家族乡等乡镇。开展水岸线治理,完成河道清淤疏浚工作,清理河道沿线垃圾,改善河流水质,切实提升河流质量,实现流域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2.抱龙河流域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涉及抱龙镇等。加强水源地管理保护,推进抱龙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维护河流生态环境稳中向好。

3.横石溪流域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涉及两坪乡等。加强水域岸线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确保水域自然岸线保持良好,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水生态系统。

4.下马沟流域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涉及巫峡镇等。开展水生态修复及水环境修复,全面保障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稳步提升。

5.中硐桥水库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涉及双龙镇。开展中硐桥水库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采取清漂、杂草清除、环库污水管网修复、植物种植等措施,对水源地水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和修复,提升水库湿地面积,改善水质。

6.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重点项目。涉及大昌镇。开展水环境治理、湖岸整治、生态湿地修复建设、底泥疏浚、生态浮岛建设等,种植滨河植物带,建设候鸟观测站等,综合保护修复湿地公园。

7.集中水源地保护重点项目。涉及县域各乡镇(街道)。保护全县集中水源地,包括水源涵养林、人工湿地、生态防护林建设以及库岸垃圾清理工程等工程措施。

第四节 生态田园整治重点工程

该重点工程主要布局于坡耕地、特色产业等分布集中区域,涉及两坪乡、曲尺乡等多个乡镇(街道),主要位于大宁河生态涵养区、长江生态廊道提升区和清水河—抱龙河生态协调区。主要针对山高坡陡,坡耕地占比较大,耕地破碎化严重,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等生态问题,开展坡耕地土地综合整治,减少水土流失,整治耕地破碎化。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提升耕地质量,发展特色产业,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开展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包含溪沟鱼泉湾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3个重点项目。实现优化坡耕地土地综合整治、治理水土流失、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目标。

专栏4  生态田园整治重点工程

1.溪沟鱼泉湾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重点项目。涉及两坪乡区域。开展鱼泉湾片区生态环境系统整治,包括:农田面域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矿区生态治理,提升生态品质。

2.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涉及巫峡镇、大溪乡、曲尺乡等区域。集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实行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防止出现黑臭水体,还群众碧水清流。

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项目。涉及福田镇、大昌镇、官渡镇、骡坪镇、三溪乡等区域。开展坡耕地土地综合整治,减少水土流失,整治耕地破碎化,提高集中连片农用地和种植作物的多样化建设,减少农药化肥使用,提升耕地质量,因地制宜,保障耕地土地肥力,促进柑橘、李子、蔬菜等特色产品发展,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在公路两旁种植行道树,在村镇院落、在房前屋后、山坪塘周边种植本土树种,结合乡村振兴,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第五节 城市空间生态品质提升重点工程

该重点工程主要布局于巫山县城镇化发展较快的中部区域,涉及巫峡镇、高唐街道、龙门街道,主要位于长江生态廊道提升区。主要针对公园绿地资源稀缺,沿江消落带有待提升等问题。开展城市生态提质,沿江消落带治理等措施。包含城市绿化提升、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2个重点项目。实现打造由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组成的公园体系,建设城市绿地,改善城市景观,提升人居生活品质的目标。

专栏5  城市空间生态品质提升重点工程

1.城市绿化提升重点项目。涉及高唐街道及龙门街道等区域。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补缺提质、山城绿道建设、山城花境建设、坡坎崖工程。修建一批口袋公园。开展高唐生态公园、松峦休闲公园建设,打造多树种、多色彩的森林景观建设,塑造丰富多彩的城市生态景观。修剪行道树。提升翠屏公园、望霞公园、神女公园、滨江公园、暮雨公园、朝云公园、聚鹤公园、秀峰公园内基础设施。

2.消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涉及巫峡镇、高唐街道、龙门街道等区域。主要采用坡地绿化方式,以乔、灌木为主进行护岸林带建设,整治江东咀段公园和白子溪公园。

第六章  综合效益分析

第一节 生态效益

通过开展大巴山、七曜山、巫山等重要山体景观风貌综合整治,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和质量得到有效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通过林地提质增量,预计能新增453万吨碳汇量。通过加强局部区域水土流失、废弃矿山、地质灾害集中区域的综合治理,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得到完全治理,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建立。开展岸线综合整治,湿地公园建设,水库综合治理,加强长江、大宁河等河道两岸绿化建设,提升景观价值。通过对山水林田湖草的综合治理和提升,重点区域生态问题得到解决,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显著提升,生态安全格局全面增强。

第二节 社会效益

在巫山县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重点工程实施过程中,注重全社会参与,能有效提升全社会对生态保护修复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充分认识,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价值观,树立生态知识的学习教育意识,了解和掌握生态治理与保护的基本常识和理念,增强生态保护意识。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更新升级,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有效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区域内植被覆盖度增加,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提升,水土流失、石漠化、矿山生态环境等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逐渐减弱,人民的幸福感得到有效提升。

第三节 经济效益

加强长江、大巴山、巫山等重要生态系统建设,使自然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珍稀物种资源得到保护,防止或减少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自然灾害等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提升生态环境品质;提升经济林和城乡园林等森林资源、大昌湖和大宁河等湿地资源、珍稀动植物资源等综合开发利用价值,增强生态产品价值,推动生态相关产业发展;通过工程的有效实施,巫山县的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得到良好的保护修复,促进生态修复与文旅康养、乡村农业等优质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生态+”,促进生态产业的大力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的稳步提升,走资源合理开发、可持续利用的发展道路;通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综合整治,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提升粮食产能,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产业链的升级,有效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构建并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导管理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定位与职能分工,确保政府行政部门监督职能的清晰化和权威化,强化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部门对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认识,协调解决区域生态修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各区域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形成党委领导,各有关部门、区人民政府共治、共建、共管,社会资本主体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和公众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顺利实现。

第二节 完善政策体系

研究制定关于统筹和科学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实施意见,逐步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强化规划实施管理。探索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补偿法律制度,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补偿。建立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市场交易制度,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调动地方及社会各类群体的参与积极性,促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落地实施。着力构建“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行为,推进生态损害成本内部化,提高破坏生态违法成本,在全县树立生态产品有价、保护生态有责的意识,营造生态保护修复良好氛围。

第三节 加强科技支持

积极推广使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特别是开发性治理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提高生态修复项目综合能力和管理水平。基于全县自然资源“一张图”和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生态修复数据库,将各部门生态修复相关的项目纳入数据库平台,推进修复工程“立项—实施—验收”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完善适用于巫山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技术要求与管理办法。

第四节 加强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原则,加强县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投入,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展投融资平台,鼓励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增加投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加强资金使用管控。完善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严格落实专款专用、先审后拨和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投资问效、追踪管理。建设单位要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管专用,单独核算,严格审批,规范财务手续,明细每一笔款项的使用状态和使用途径,保障每一笔资金的正确使用。

第五节 严格评估监管

基于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生态保护修复信息系统,建立监测、评估、管控、考核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适应性监管体系。探索开展生态修复工程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综合利用多种方法对各项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情况及综合效益进行监测和评估。建立和完善全覆盖、全要素、全指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测网络体系。采用阶段性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定期总结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考核规划的落实情况,保障主要目标任务落地显效。丰富生态环境保护公众监督形式,保障和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和环境舆论监督制度,建立公众参与的环境后督察和后评估机制。加强环境执法监督,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严格进行问责处罚,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力度,增加公众参与,执法监管更加有效、有力、有保障。

第六节 加强公众参与

积极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创新宣传方式,依托生物多样性日、地球日、环境日、生态文明论坛等平台,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法规政策解读与知识普及,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环境意识,调动和发挥各类组织参与生态保护与管理监督的积极性。加大生态修复信息公开力度,维护公众合法权益,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库,提高专家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各个环节的参与程度,提升政府编制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科学决策水平。创新公众参与生态保护和修复模式,适当开放自然资源丰富的重点工程区域,让公众深切感受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果,提高重点工程建设成效的社会认可度,推进共建共享,积极营造全社会爱生态、护生态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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