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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305/2025-0001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发〔2025〕4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3-12
[ 发布日期 ]
2025-03-18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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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山县人民政府

2025312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

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要点

2025年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除险固安导向,打好安全生产“保卫战”,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巫山加快建设山区库区强县富民现代化示范县提供坚实的安全基础。

一、压实安全责任,提升综合统筹能力

(一)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履职标准,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定期述职报告制度。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二)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将“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岗位,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等方面压实责任。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建立更新行业领域基础台账、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动态厘清新兴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和公路、铁路及航道库岸沿线灾害防治责任。明晰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边界,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三)压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一线从业人员“两单两卡”制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加强监督指导。建立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制度,制定发布备案流程,督促单位依法备案。强化码头、医院、学校、工地、国有林场、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区景点、水利设施等经营管理单位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四)强化综合统筹协调能力。加大县安委会、县防减救灾委统筹抓总力度,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优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完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用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探索建立多方联动复盘机制,强化典型经验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五)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持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二、筑牢安全防线,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六)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完成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一批“人防、物防、管理防、工程防”措施。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机制,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专家进万企”指导帮扶,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100%

(七)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完成年度22项重点任务,冬春强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率100%。加强人防设施、公园绿地、文体场馆等“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资源整合,编制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探索综合减灾示范指标体系建设。

(八)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制度体系建设。出台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实施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治理。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推动燃气、供水、排水、油气长输四类管线矢量化。

(九)加强事故灾害风险源头管控。启动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强化高危项目立项咨询评估,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制定危险化学品布局规划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专项规划。建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强化建设项目灾害风险避让和灾害设防。

(十)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启动巫山县消防“十五五”规划编制。结合城市更新提升,持续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推进年度市政消火栓建设,全县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

(十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完成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治理年度工作。

三、优化救援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十二)抓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修订《巫山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动态修编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规范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和企业单位现场处置方案。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开展全县综合应急演练。

(十三)抓好应急指挥部和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场所建设完成率100%,通信指挥设备配备率100%。建立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值守和信息互通机制,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完成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队伍认定和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县、乡镇(街道)按规定配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完成增发国债项目装备配发、培训工作,汛前实现人装适配。

(十四)抓好消防救援体系和力量建设。深化指挥控制、作战力量、作战保障体系建设,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编队。开展乡镇专职消防队评估,推进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十五)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坚持“1+7+N”会商研判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分段分级分层分类预警响应规程,优化“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响应指令体系,实现预警信息“两级治理中心”贯通,确保预警叫应直达基层。推广流域联防联控、“十户联防”机制,落实极端情况下“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针对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事件果断提级响应。

(十六)抓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健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年度预算机制,落实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灾生活救助以及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

四、深化执法改革,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十七)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厘清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落实会商协作、线索处置、信息共享等管执协同机制。编制县、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事项清单,确保行政处罚权调整划转后执法事项无遗漏。

(十八)严格规范精准执法。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危险作业规范执行等方面的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自然灾害责任事件。

五、推动社会共治,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十九)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宣传“五进”、冬春消防安全宣传等活动,建设应急管理科普体验场所和创新实践基地。在县级电视媒体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专栏,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的宣传和新闻发布。

(二十)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动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等违法行为。建好用好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

(二十一)提升市场多元共治能力。发挥安责险、巨灾保险作用,推动“事故预防和灾害救助+金融保险”模式创新。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加大灾害成功预警避险转移表彰奖励力度。

六、深化数字应急,提升安全智治能力

(二十二)推进数字应急智能化场景建设。配合市级部门建立事故灾害分析模型库,推动数字应用实战实效。主动思考、绘制本地多跨场景智能预案,提升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持续用好小流域应用场景,提升小流域山洪地灾风险预警管控能力。

(二十三)推进应急智慧指挥体系建设。加大对智能应急项目的投入,建设应急系统一体化系统(前方视频、单兵作战、后方指挥、应急预案、辅助决策、灾情模拟等平台的融合展示),强化前后方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能力。根据配备的卫星、北斗和370MHZ通信终端设备,提升“断路、断网、断电”情况下应急指挥能力。

(二十四)推进科技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组织参与全市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工艺和装备设备评选推广活动。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创新。

附件:核心绩效指标责任及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

核心绩效指标责任及重点任务分工


一、核心绩效指标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

责任单位

备注

1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0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

因灾群死群伤责任事件

0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

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起数

0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

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数

同比下降5%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

已落实监测措施的灾害点亡人数

0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6

森林火灾受害率

0.3%以内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重点整治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交通运输领域 盯紧货车、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网约车、客船、渡船、“三无”船舶等重点车型(船舶)及企业安全监管,开展交通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加强公路防控体系建设,整合升级国省县道及农村道路视频镜头设备,完成658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安装、全县“两客一危”检验率、报废率达97%以上。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委、县教委、县农业农村委等,各乡镇(街道)
2 建设施工领域 抓好重点项目、危大工程、委外作业等重点部位和环节安全监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县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2个、52.15万平方米,全县基本实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整治全覆盖。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等,各乡镇(街道)
3 燃气领域 深化城镇燃气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高层建筑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燃气管道动态评估改造,推进燃气经营企业优化整合,狠抓燃气器具及配件市场治理,严厉打击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行为。 县经济信息委、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街道)
4 危险化学品领域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深化高危细分领域、化工园区等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全链条”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率80%以上,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全县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按期完成建设,100%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实现油气长输管道占压安全隐患清零。 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委等,各乡镇(街道)
5 非煤矿山领域 推进“八条硬措施”硬落实,深化地下矿山隐蔽性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顶板专项管理,强化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工业广场隐患治理。矿山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率100%、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1家、“三个一”工程完成100%,以强化属地监管和承包商管理为重点,推动矿山安全创新实践基地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各涉矿乡镇
6 工贸领域 聚焦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领域重点企业,围绕“双防控”机制建立和全员责任制落实开展系统治理,推广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重点企业基本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7 特种设备领域 持续深化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锅炉、电梯等安全提升行动,抓好氧气(工业气)瓶、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排查整治,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梯针对门锁装置、紧急报警装置、救援对讲系统等的抽查工作,全县电梯故障困人率低于0.5%、电梯无纸化维保率95%以上、悬崖秋千使用登记率100%、燃气调压装置法定检验率90%以上。 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8 文化旅游领域 持续深化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综合整治,落实极端天气条件景点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围绕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和常态化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文物安全日常巡查机制落实情况开展系统治理,纳入等级动态管理的文化旅游企业不低于98%、年度文物保护单位巡查率100%、游客满意度90%以上。 县文化旅游委,各乡镇(街道)
9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2025年全县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乡镇(街道)覆盖率100% 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委、县商务委、县发展改革委、城发集团等,各乡镇(街道)
10 民爆领域 持续深入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切实抓好民爆行业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与责任体系,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应急能力建设,切实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等
11 农业农村领域 聚焦农业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安全生产监管,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安全生产培训。全面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任务,变型拖拉机总去存率100%。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田间道路建设期间和资产移交前的安全监管。持续做好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农村沼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工作。 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12 商务领域 联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覆盖率100%。健全完善成品油流通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安全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制运销成品油“黑窝点”“黑加油车”。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全覆盖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安全生产管理。 县商务委
13 卫生健康领域 疗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覆盖率100%;2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成率100%,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年度任务完成率100% 县卫生健康委
14 防汛抗旱领域 系统开展堤防达标、山洪沟治理,持续推动农村供水“三化一统”建设。推进水利行业“八大类”风险规范化闭环管控。完成3个水毁修复项目。 县水利局,县级有关行业部门
15 内涝治理领域 完善城市排水系统,升级管网,提升排水能力。新建改造雨水管网9.6公里、排洪沟、箱涵1.12公里。 县住房城乡建委
16 地灾防治领域 完成4000余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避险搬迁、3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完成危岩工程治理,实现存量危岩清患率达100%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乡镇(街道)
17 森林防火领域 开展森林草原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按照重点区域取水半径1—2公里、其他区域取水半径2—3公里的要求,合理布局消防水池(箱)、消防管网。 县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18 抗震领域 展重大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做好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和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汇交工作。推进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成果更新和成果应用。完成地震监测设备授时系统更新升级。 县应急管理局

三、重点措施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 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定期述职报告制度。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 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县消安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 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将“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岗位。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 建立更新行业领域基础台账、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巫山气象局、县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各乡镇(街道)
5 动态厘清新兴业态安全监管职责。

6 动态厘清公路、铁路及航道库岸沿线、水库、大坝等灾害防治责任。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巫山海事处、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委等
7 明晰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边界,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等,各乡镇(街道)
8 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检维修、动火动焊、有限空间作业等全过程管控。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9 建立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制度,制定发布备案流程,督促单位依法备案。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公安局等,各乡镇(街道)
10 强化码头、医院、学校、工地、国有林场、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区景点等经营管理单位和河、库、坝、塘、堰、闸等水利设施主管单位的防灾减灾救灾职责。 县交通运输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林业局、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发展改革委等,各乡镇(街道)
11 强化综合统筹协调能力 加大县安委会、县防减救灾委统筹抓总力度,推进综合监管规范化建设和能力提升。 县应急管理局
12 优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
13 用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强化典型经验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4 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持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安全防范能力、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15 加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完成年度重点任务。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专家进万企”指导帮扶。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16 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固本强基 编制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 县应急管理局
17 探索综合减灾示范指标体系建设。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18 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灾改造,避免在地质条件差、泥石流易发区和山洪灾害危险区选址建房。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等,各乡镇(街道)
19 加强安全韧性城市制度体系建设 出台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各乡镇(街道)
20 实施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开展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治理。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等,各乡镇(街道)
21 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各乡镇(街道)
22 加强事故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启动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 县应急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23 强化高危项目立项咨询评估,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4 建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并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强化建设项目灾害风险避让和灾害设防。 县应急管理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各乡镇(街道)
25 抓好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 动态修编本县各类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 县应急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6 规范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预案和企业单位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演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各乡镇(街道)
27 督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8 开展全县综合应急演练。 县应急管理局、县级有关部门
29 抓好应急指挥部和队伍建设 开展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场所建设完成率100%,通信指挥设备配备率100%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30 建立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值守、信息互通机制。 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31 抓好应急指挥部和队伍建设 完成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 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委等社会应急力量业务管理部门,各乡镇(街道)
32 完成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队伍认定。 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委等
33 县、乡镇(街道)按规定配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人员。 县应急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委等,各乡镇(街道)
34 完成增发国债项目装备配发、培训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35 抓好会商研判和处置应对 坚持“1+7+N”会商研判机制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6 完善自然灾害分段分级分层分类预警响应规程,优化“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响应指令体系,实现预警信息“两级治理中心”贯通,确保预警叫应直达基层。推广流域联防联控、“十户联防”,落实极端情况下“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针对小概率、高风险、超常规事件果断提级响应。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7 抓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 健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年度预算机制。 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
38 落实应急期、过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灾生活救助以及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政策。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39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厘清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落实会商协作、线索处置、信息共享等管执协同机制。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0 精准编制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执法事项清单。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1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危险作业规范执行等方面的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2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3 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严格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重庆市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依法查处自然灾害责任事件。 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44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开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等系列活动。建设应急管理科普体验场所和创新实践基地。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5 在县级电视媒体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专栏,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的宣传和新闻发布。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6 提升社会公众监督质效 落实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7 推动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等违法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交通运输委等,各乡镇(街道)
48 建好用好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 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9 提升市场多元共治能力 发挥安责险、巨灾保险作用,创新“事故预防和灾害救助+金融保险”模式。 县应急管理局、金融监管总局巫山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各乡镇(街道)
50 引导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抢险救灾。 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等,各乡镇(街道)
51 加大成功预警避险转移表彰奖励力度。 县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52 推进科技基础支撑能力建设 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老旧装置更新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3 组织参与全市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工艺和装备设备评选。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新型实用技术创新。 县应急管理局、县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四、重点应用/平台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应急智慧指挥体系建设 加大对智能应急项目的投入,建设应急系统一体化系统(前方视频、单兵作战、后方指挥、应急预案、辅助决策、灾情模拟等平台的融合展示)。 县应急管理局
2 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 实现县、乡镇(街道)两级贯通,覆盖80%危险化学品企业。 县应急管理局
3 动火动焊作业安全监管 实现县、乡镇(街道)两级贯通,50%相关作业纳入监管。 县应急管理局
4 矿山安全在线 覆盖所有在建在生产矿山企业。 县应急管理局
5 工贸安全在线 积极在规上企业推广“工贸安全在线”,全面提升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水平。 县应急管理局
6 避险转移 高风险区域全面贯通应用。 县应急管理局
7 渝运安 实现道路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安全风险防控覆盖率100% 县交通运输委
8 特种设备在线 持续用好“特种设备在线”,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县市场监管局
9 管道燃气安全在线 实现县、乡镇(街道)两级贯通,高风险点感知设备安装100%覆盖。 县经济信息委
10 小流域山洪地灾风险预警 配合完成迭代升级小流域应用场景,形成覆盖全县的小流域山洪地灾风险预警管控实战实效能力。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巫山气象局
11 水旱灾害防御 实现县、乡镇(街道)两级贯通,打通江河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及信息回流,配合完善重点流域、防洪薄弱点“四预”场景,配合推进水利行业“八大类”风险数字化闭环管控。 县水利局
12 城市内涝治理 实现县、乡镇(街道)两级贯通,完善城市内涝积水隐患风险点预警、响应及处置数字化闭环管控。 县住房城乡建委

五、城乡消防专项

序号 名称 2025年目标(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特大火灾起数 0 县消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2 火灾起数 2023年下降11% 县消安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3 火灾亡人数 2023年下降11% 县消安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4 医院、学校、养老机构、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组织宣贯 县消防救援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教委、县民政局
5 《重庆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贯彻落实 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6 《巫山县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监管的实施方案》 印发 县消防救援局
7 《巫山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数字化治理工作方案》 印发 县消防救援局
8 消防领域 开展行业消防安全“四个一”活动。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推进畅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强化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加强厂房库房、学校、医院、养老院、大型商业综合体、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完善消防设施。全县基本实现城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 县经济信息委、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商务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各乡镇(街道)
9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围绕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环节持续推进“全链条”整治。推进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以旧换新和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开展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排查整治,优化完善充电电价政策,强化事故溯源调查结果运用。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配建比不低于1:5,且能满足各类电动两轮车充电实际需要;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电价计收。 县消防救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委等,各乡镇(街道)
10 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 加强冷库、冻库、室内冰雪场馆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技术审查和实地检查,严禁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强化对小散冷库施工的日常监管,动态掌握情况,严防漏管失控。 县消防救援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等,各乡镇(街道)
11 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 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限制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严格涉及动火作业小型工程的备案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动火作业现场管控。 县消防救援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商务委、县民政局、县教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委等,各乡镇(街道)
12 加强城乡火灾防控基础建设 启动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 县消防救援局、县级有关部门
13 加强市政消火栓、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县消防救援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发展改革委等,各乡镇(街道)
14 抓好消防救援体系和力量建 化指挥控制、作战力量、作战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建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编队。完善消防救援队伍与社会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联战机制。 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15 抓好消防救援体系和力量建设 开展乡镇专职消防队评估,推进乡镇消防队建设,建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推进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 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16 严格规范精准执法 落实《重庆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县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
17 “高楼消防” 强化“高楼消防码”使用,加大消防物联感知设备建设力度,用好消防安全协同管理系统和社会单位自主管理系统,强化与综合行政执法、基层智治等平台的融合应用。 县消防救援局
18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综合智管 按照市级层面部署,实现3类多跨事件县、乡镇(街道)两级贯通。 县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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