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50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1074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办法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1730号)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巫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从改革目标、改革范围、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四个方面进行了相关工作阐述。
(一)改革目标
2025年前,在全县2023年水利年鉴有效灌溉面积目标范围内,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并运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等“四个机制”,基本实现农田水利工程资金有来源,运行维护有保障,节水减排有成效。
(二)改革范围
该部分强调以灌区和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等建设项目为依托,分类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是打造自动化、智能化、现代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和管护农田水利工程。二是将耕地已流转的农业产业园、特色林果业区等纳入改革范围,开展现代农业水价改革工作。三是将耕地未流转、属于水利工程有效灌溉范围的传统农业种植区纳入改革范围,开展传统农业水价改革工作。四是坚持工程建设与机制建设并重,确保2025年前基本完成本县改革任务。
(三)责任分工
该部分从确定初始水权、完善计量设施、推进工程确权颁证、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加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九个方面明确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职责分工。
(四)保障措施
该部分提出了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档案收集管理及信息报送等5项组织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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